最高法:從源頭上降低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風險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4月16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王亦君)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今天表示,針對當前影響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問題,人民法院做實抓前端、治未病,對於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可能誘發未成年人犯罪或者被侵害的問題,絕不能放任不管,要向前溯源,一查到底,立足司法審判職能努力推動解決。
從源頭上降低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風險。指導各級人民法院認真落實辦理強姦、猥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司法解釋、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見等,加強對相關問題的研究,依法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侵害未成年人等新型違法犯罪。認真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2023年,全國法院一審判處終身禁止被告人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工作的案件爲1106件,其中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被告人754人,校外培訓機構被告人358人,被告人總數1112人。推動特殊經營場所管控責任落實。
抽樣數據顯示,長期遊蕩於娛樂場所的未成年人犯罪或被侵害的概率更高。2023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受理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的案件1205件,較2020年增長5.28倍。其中,未成年人被組織在酒吧、歌廳從事有償陪侍的佔絕大多數,反映相關經營場所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行爲未受到有效監管和及時查處。黑龍江省的法院系統梳理了92起發生在酒店、賓館、旅店等住宿場所的強姦案件發現,部分經營場所未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存在違規容留未成年人住宿、登記審覈不嚴格等管理漏洞,爲此向公安機關提出司法建議。
從嚴從早處理校園欺凌。許多案件反映出,在出現校園欺凌或學生厭學逃學、不良交友等不良行爲時,學校未能及時發現、預防和干預,導致學生滑向犯罪或者被侵害。對此,在各類案件審理中發現存在校園欺凌問題的,要積極進行協調處理,避免發展成惡性案件,並積極聯動家庭、學校、社會和政府,健全完善預防校園欺凌聯動工作機制。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