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6月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辦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監護令”

人民網北京5月31日電 (薄晨棣)今天,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近年來檢察機關會同相關部門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護的工作情況。最高檢決定,自6月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辦理全面推行“督促監護令”,並會同有關部門全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

據瞭解,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檢察機關如果發現監護人存在管教不當、監護缺位問題,將發出“督促監護令”。此前,福建重慶等地檢察機關探索建立“督促監護令”工作機制,推動監護責任有效落實。

此外,最高檢第九檢察廳廳長史衛忠表示,檢察機關還將會同有關部門深入推進預防與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聯合制發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司法解釋辦案規定。加強與公安、婦聯等部門的聯繫與配合,繼續推進“一站式”辦案場所建設和使用,儘可能在偵查環節完成“一次詢問”。逐案對未成年被害人情況進行評估,強化多元綜合救助。對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特殊被害人羣體給予更多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