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報!泰安這2名幹部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月24日,山東紀委監委微信公衆號發佈:

泰安市原高鐵新區建設發展中心幹部(副縣級)姜德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泰安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泰安市委批准,泰安市紀委監委對泰安市原高鐵新區建設發展中心幹部(副縣級)姜德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姜德明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消費卡;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貪慾膨脹、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城市管理執法、工程款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姜德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泰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泰安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姜德明開除黨籍處分;由泰安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泰安高新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鍾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泰安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泰安市委批准,泰安市紀委監委對泰安高新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鍾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鍾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利用職權爲親屬謀利,違規安排管理和服務對象承擔公務接待費用;違反工作紀律,在對外提供擔保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注資、款項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財物。

鍾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泰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泰安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鍾偉開除黨籍處分;由泰安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大衆新聞記者 王洪濤 實習生 蔡芹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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