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客觀規律精準施策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先後提出了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一系列實現區域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要把這些重大戰略實施好、落實好,關鍵之一是解決好區域協調發展中的平衡與不平衡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不平衡是普遍的,要在發展中促進相對平衡。這是區域協調發展的辯證法。區域不平衡的普遍現象,是由事物發展差異化規律決定的。具體到我國,這種不平衡又大體是由自然因素、歷史因素、政策因素、體制因素四大因素影響而成的。這種不平衡的集中表現是發展水平的差異化。認識區域不平衡的普遍性,有利於部署不同區域協調發展的全局戰略,有利於更好培育和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加強區域優勢互補,塑造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

從不平衡到實現相對平衡,最主要的措施路徑是發展。發展是唯物辯證法的總特徵之一,發展促成了不同的矛盾形態和多元範疇。辯證法強調的發展,絕不單指量的增長,而且包含了唯物辯證法中與發展相關聯的全部內容。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發展是一個不斷變化的進程,發展環境不會一成不變,發展條件不會一成不變,發展理念自然也不會一成不變。我國已成爲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但仍是世界上最大發展中國家,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突出。對此,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

值得注意的是,協調是發展平衡和不平衡的統一,由平衡到不平衡再到新的平衡是事物發展的基本規律。平衡是相對的,不平衡是絕對的。強調協調發展不是搞平均主義,而是更注重發展機會公平、更注重資源配置均衡。

用好平衡與不平衡辯證法,促進區域發展,必須從實際出發,遵循客觀規律。不同地區的經濟條件、自然條件不均衡是客觀存在的,如城市和鄉村、平原和山區、產業發展區和生態保護區之間的差異,不能簡單、機械地理解均衡性。解決發展不平衡問題,要符合經濟規律、自然規律,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承認客觀差異,不能搞一刀切。

解決發展不平衡問題有三方面要求:一是發展的政策措施必須符合客觀規律要求。經濟規律具有客觀性、變化性、多樣性和歷史性等特點。符合經濟規律,首先要考慮符合經濟規律的特點。只有自覺遵從經濟規律,才能實現高質量發展,實現可持續發展。

二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要根據不同地方不同情況制定不同政策和措施,與地方實際緊密結合,政策措施才能精準發力。分類指導要求各項工作要區分對象的類別、層級,實施精準的、有針對性的指導,只有分類指導,精準施策,才能提高工作有效性,促進不同區域全面、協調發展。

三是承認客觀差異,不搞一刀切。地區之間的差異是客觀存在的。承認客觀差異,善於把中央精神學深悟透,變成推進當地發展的具體措施和辦法,這樣纔是承認客觀差異的價值和意義。同時,承認客觀差異,不搞一刀切。在決策制定前,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把真實客觀差異搞清楚,從而制定出目標共同、措施有差別的政策,纔能有效防止出現一刀切現象。

以京津冀三地發展新質生產力爲例,在摸清協同發展不平衡底數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京津冀差異化功能定位,實現京津冀協同發展新質生產力全鏈條深度融合。三地應針對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新要求,運用好平衡與不平衡的辯證法,促進發展新質生產力的全鏈條要素深度融合,形成共創、共建、共享平衡發展新優勢。瞄準新質生產力具體方向,三地按各自優勢,合理分工,同步立項,同步研發,同步轉化,變一方優勢爲三方優勢,這是縮小三地發展差距的優選辦法,進而以協同發展的更大成果,帶動更大區域的發展平衡。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河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特約研究員、華北理工大學社會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學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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