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兒少保護通報案件共3.6萬件 年增逾兩成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根據主計總處統計,101年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案件共3.6萬件,較100年增23.7%,其中,責任通報因「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增加保護通報項目及擴大通報人員,增加42.1%。

根據統計,101年受虐兒童及少年人數1.9萬人,較100年增8.5%,女生佔52.5%,5成6爲未滿12歲兒童;施虐者以父母,含養父母佔71.2%最多。

若以施虐因素來看,以缺乏親職教育知識及婚姻失調爲主,合佔逾6成;在保護安置方式方面,逾8成受虐個案仍住家中,故家庭訪視及親職教育等後續追蹤輔導工作益顯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