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週報」亂控陽信銀行違法放貸 檢批濫用新聞自由起訴負責人
168週報刊登陽信銀行違法放貸被控違反銀行法中妨害銀行信用罪,士林地檢署依法提起公訴。(圖:翻攝自168週報網站)
「168週報」在2019年7月底報導陽信銀行惡質承攬貸款,接手致和園貸款36億,有違法放貸、業界傳聞高額退傭收買銀行高層,陽信銀行不滿商譽受損,控告週報總編輯兼負責人翁立民,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檢察官痛批翁濫用新聞自由保護傘,依誹謗罪誒、違反銀行法等罪,提起公訴。
翁立民擔任「一六八網站公司」、「一六八文創媒體公司」總編輯兼負責人,「168週報」每週六在統一及全家超商以每份25元出售,前年7月底出版的第439期,頭版標題「驚傳陽信銀行承接致和園貸款36億、爲何陽信銀行『財迷心竅』?如七月半的鴨子傻傻直往火裡跳~」。
內容則報導,陽信銀行冒險吞下一顆訴訟炸彈,貸款36億元,擔保品是致和園的土地,將來這筆土地會被法院判歸誰屬,除非賄賂法官,否則銀行怎能保障不會轉眼成空?陽信行徑詭異,對照業內傳聞有高額退傭收買銀行高層,預料真相將會逐漸浮出水面。
翁立民辯稱,報導內容千頭萬緒,不可能面面俱到,他從未拒絕陽信銀行澄清說明,甚至連陽信的律師函也全文照登,已經善盡查證義務。但檢察官認爲,對於報導所稱財政部發函各家銀行提示,致和園土地案涉有違法放貸、僞造文書案,翁無法舉證。
檢察官認定,翁未就事實與否予以求證,違背媒體從業人員公證公允報導原則,濫用新聞自由的保護傘,涉犯加重誹謗罪以及違反銀行法2罪名,並從一重之妨害銀行信用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