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妻被撞死!岳父母「要求分346萬賠償金」丈夫心寒:說給弟弟

一家人昔日合照。(圖/翻攝自小強熱線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湖州安吉一27歲人妻去年9月意外遭遇車禍,搶救無效死亡。交警認定肇事司機全責對方答應賠償158萬人民幣(約新臺幣684萬元)。死者丈夫事後心寒表示,拿到賠償金後不久,岳父岳母就找上門要索60%賠償金,要給妻子弟弟

據《小強熱線》報導,葉姓男子是安吉路西村人,2020年9月27日傍晚,接到妻子電話說要帶着孩子出門散步,沒想到,這竟然是兩人最後一次通話

葉男回憶,「等我到了事故發生地時,就看到老婆躺在路上小孩溝裡,我就急着把他們送到縣醫院搶救,送到醫院的時候,(老婆)心跳已經沒有了,搶救了一晚上,後來人不行了,就走了。」

妻子在車禍中傷勢嚴重,沒能搶救回來,年僅27歲。不幸中的萬幸,3歲的女兒住院治療近1個月,最終康復。事後交警認定,肇事司機全責,經協商,賠償158萬(人民幣,下同)。可讓葉男沒想到的是,岳父岳母很快找上門來,向他要這筆錢,甚至要到法院告他。

▲丈夫找媒體求助。(圖/翻攝自小強熱線)

當時,妻子去世還不到100天。父母就拿着一張自擬的起訴狀家裡,要索6成的賠償金。他們稱,死亡賠償款應根據死者和近親屬關係的遠近以及生活緊密程度來分割,他們作爲父母,理應享有女兒死亡賠償的60%。

據瞭解,岳父母是死者的養父母。死者出生在江西,由於家庭經濟條件不好,很小的時候就被親生父母送給了湖州安吉的朋友,幾經輾轉,被現在的養父母收養。葉男控訴,女兒這麼小就沒了媽媽,已經很可憐,以後的吃穿用度也都要錢,岳父岳母一下子要拿走一大半賠償金,他實在接受不了。

對此,岳父有不同的看法,「女兒的車禍,賠償金總計是158萬,其中有26萬屬於外孫女撫養費,這筆錢自己一分不要,但剩下的132萬,應該給他6成,大概80萬左右(約新臺幣346萬元)。」

▲可憐女兒3歲就沒了媽媽。(圖/翻攝自小強熱線)

對於爲什麼要主張60%?岳父也氣憤稱,女兒車禍去世之後,對於賠償款一事女婿對他們兩老的態度非常冷漠,讓他們無法接受。岳父進一步表示,「我們和女兒有20多年的感情,他們認識才3年,說得不好聽點,1年之後他再娶老婆了呢,到時候就是他老婆孩子有了,可是我終生都沒女兒了。」

對於拿到這筆錢要怎麼支配,岳父表示,「這個錢由我來支配,到時候我給小孩子存個20萬30萬,那是我的事情,由我來支配,但我不可能給你姓葉的,你要是再娶老婆了,纔是對我外孫女一點沒有交代。」

對此,大部分網友認爲,父母繼承合法合理,「某些人是看到要給親兒子就跳腳,就算是遺產,父母也有繼承權吧?不給父母全留給男的再婚用?」、「本來就該給的,爸媽養了20幾年,結婚3年的老公全拿去娶下一任哦?」、「父母有繼承權,要賠償有什麼不對?拿到賠償以後給誰花關這個女婿什麼事?關鍵就是60%合不合理」、「擺明就是這個女婿想獨吞這筆錢」。

但也有網友表示,「我去,又來一個給弟弟」、「一分錢都不給」、「又一家伏地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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