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刀刺死鄰居辯「我就是有病」 退休公務員二審維持14年刑理由曝光
許姓退休公務員自認樓上黃姓住戶長期製造噪音,害他失眠,拿水果刀猛刺黃2刀致死。基隆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許14年徒刑,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資料照片。記者王宏舜/攝影
警方調查,黃姓死者(68歲)當晚8點多自住處下樓倒垃圾,在社區門口遭跑船退休的許姓男子(68歲)持刀正面砍殺2刀,倒臥血泊,傷勢集中在胸、頸,大量失血不治。
許行兇後駕車逃逸,調閱監視器追查,車子被棄置在八斗子碧砂漁港旁,但人不知去向,一度懷疑畏罪跳海,但在許家中找到染有血跡的兇刀。隔天上午6點多,有民衆發現許在一處浮動碼頭船板下方躲藏,胸部以下都泡海中,只有頭露出來,雙手拉住上方的輪胎撐着,員警獲報逮人。
警方和海巡人員到場時,許說「我快撐不住了,沒力氣了」,海巡人員將他拉上岸,警方戒護由救護車送醫,僅有失溫並無大礙。
許表示,因黃常在樓上讓地板發生震動,害他睡不着覺,心情很差,長期以來和黃多次口角,這回又吵了一架才殺人。基隆地院認爲許姓男子受精神疾病影響,對聲響極爲敏感,不易成眠、動輒暴怒,並固執己見,因堅持是黃姓死者製造噪音干擾,埋下殺人動機,惡性不輕。黃姓死者生活正常,並未製造聲響,竟遭許「妄認、誤解」,好端端下樓倒垃圾卻飛來橫禍,慘遭砍2刀奪命,令人扼腕不忍。
基院考量許多次懺悔,並願將僅有財產、名下所有基隆市北寧路2樓房屋過戶給被害人家屬賠償,非全無悔改之意與彌補之心,判14年徒刑。
檢方和許都針對量刑上訴,高院開庭時,退休數十年的許抱怨自己外強中乾,身體常「不舒服」,並牽拖里長沒有好好處理噪音問題,也有責任,還說黃家人在他報警時就不吵了。
法官詢問爲何殺人?許先感慨「我希望代替黃死」,並說自己只有在黃胸前劃一刀,振振有詞說「我就是有病」。許說,原本在省教育廳當船長,退休多年一直無業,靠每月5萬的退休金過活,他恨自己「外表好看」但身體欠安,腦袋還壞掉。
黃太太泣訴原本四代和樂安詳,丈夫出去倒個垃圾,5分鐘就喪命,「我每天聞先生衣服的味道懷念」生活被從天堂打到地獄,永遠也不會原諒兇手。
高院審理後認爲許姓兇手在殺人時,辨識能力和控制行爲能力沒有降低,但他精神狀況的確有問題,無法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因此維持14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