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人節約2000萬元,清退編外人員只是治標,取消編制才能治本?
真的是觸目驚心,以前只知道不少單位都有編外人員,但具體有多少並不知道。這兩年各地因爲財政困難,開始清退編外人員。
沒想到一個小小的縣,就能輕鬆清退幾百個編外人員,多的上千人。比如《時代週報》報道說南方的某個縣,計劃清退1500人。而且不是清退了所有編外人員,只是一部分。
清退這麼多人,確實也能節省不少財政支出。比如湖南縣級市邵東,清退了300多人,節省了財政資金2000萬元以上,平均每人的成本約6.7萬元。而上面說到的清退1500人的某縣,預計一年可以節省開支7200萬元。
一年省下幾千萬的開支,能給老百姓幹不少事情。既然清退了編外人員,工作也不受影響,說明存在人浮於事的情況,早就該清退了。
我們國家對編制數量是有嚴格管理的,想擴編並不容易。但是對編外人員卻沒有要求,各單位自己決定。所以,這就會導致編外人員無序擴張,出現活都讓編外人員幹了,編制內人員很清閒的狀況。
去年,《半月談》記者調查了烏蒙山區某縣,對編外人員是“誰用人,誰招錄”,不需要任何審覈,大量的關係戶就進來了,而且數量嚴重超標,基本上一個編制配備兩個編外人員,給財政帶來很大的負擔。說實話,這種編外人員的用工亂象,早就該整頓了,浪費了多少財政。
現在各地清退編外人員,也是迫於無奈。未來財政好轉了,編外人員會不會再次膨脹呢?極有可能。《南方週末》寫了一篇文章,說清退編外人員只是治標,應該取消編制,或者是消除編制帶來的溢價,才能治本。
這篇文章說編外人員的收入是這份工的市場價格,有編人員收入高於編外人員的部分是編制本身帶來的溢價,是編制的“經濟租”。
這個溢價有多高呢?還是《半月談》的調查,烏蒙山A縣在編人員的人均年收入約12.83萬元,而編外人員的人均年收入約1.61萬元,在編人員收入竟然是編外人員的近8倍。所以,有些地方就出現了在編人員僱人幹活,自己賺取差價的亂象。
想要解決編外用工亂象,就應該消除編制的“經濟租”,或者是直接取消編制,讓有編人員的收入迴歸到市場價格。
我覺得說的太好了,如果編制沒有了溢價,沒有了“經濟租”,收入和編外人員一樣,那它們就捨不得請這麼多編外人員了。
本來這種編外用工模式就是不合理的,甚至是不合法的。按照《勞動法》規定是要求同工同酬的,現在不但同工不同酬,甚至幹活少的收入多,幹活的收入反而少。
就因爲有“經濟租”的存在,導致大量的人想進體制內。今年340多萬人報名參加國考,爭奪不到4萬個崗位,最激烈的一個事業編崗位,竟然有1.67萬人搶。大量的名校博士,碩士,甚至願意去當城管。
不過,取消編制的呼聲雖然很大,但很難,爭取消除“經濟租”,降低編制的溢價,也是一種解決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