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地削減編外人員:福建永春要求服務窗口編外人員一律清退
多地繼續對編外人員做“減法”。如福建省泉州市永春縣近期要求,2023年1月份以來未經批准自行聘用的編外人員一律予以清退,服務窗口使用的編外人員一律予以清退,聘用10人以上編外人員的單位都要適當覈減等。
永春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財政局、縣人社局《關於清理清退縣鄉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的通知》顯示,近年來,永春縣嚴格執行幹部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有關規定,堅持“凡進必考”的原則,把好機關事業單位“進人關”,有效地控制幹部職工隊伍增長勢頭。特別是2022年2月印發《永春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規定》以來,編外人員規模得到了控制、制度上也得到了規範化管理。但是,部分部門、單位使用編外人員過多過濫,服務窗口編外人員尚未全面清退,個別鄉鎮和單位,未經批准自行僱用或招聘編外人員的現象還時有發生。
通知要求,各單位要在前階段清理清退的基礎上,按照以下原則繼續做好清理清退工作:
1.已有編外人員一律只減不增;2.2023年1月份以來未經批准自行聘用的編外人員一律予以清退;3.服務窗口使用的編外人員一律予以清退;4.編外人員總數(含退休返聘人員及勞務派遣人員)超過所在單位編制總數的10%以上的人員原則上一律予以清退;5.聘用10人以上編外人員的單位,都要適當覈減;6.滿編、超編單位原則上不得聘用編外人員;7.各單位現使用編外人員的崗位,已通過公開招考錄(聘)用或調入等方式補充正式工作人員的,該崗位使用的編外人員必須予以清退;8.各單位因階段性任務需要聘用編外人員的,該項任務完成後編外人員必須予以清退;9.因正式工作人員請假等原因不在崗聘用的編外人員,正式工作人員返崗後,該崗位使用的編外人員必須予以清退;10.教育、衛生、公安三個系統要在前階段清理清退的基礎上,根據單位工作量大小、人員、崗位分佈配置以及覈定的職數,繼續做好清理清退工作。
在編外人員的使用條件和招聘辦法上,通知明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經行政主管部門和縣分管(掛鉤)領導簽署意見後,由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研究審批:1.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招聘、目前仍然急需且至今未配足正式工作人員的;2.根據省、市有關文件要求必須配備且目前尚未配足正式工作人員的;3.保證單位正常運轉必需的工勤人員(如駕駛員等);4.單位嚴重缺編、爲保證業務正常開展必需的人員;5.因階段性工作任務繁重必須使用的人員。
各單位現已聘用的編外人員,若所在崗位經批准仍可使用編外人員的,經考覈能勝任工作且表現較好的,由所在單位集體研究、報行政主管部門和縣分管(掛鉤)領導同意後,可予繼續聘用,其日常管理嚴格按照《關於印發〈永春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規定〉的通知》(永人社〔2022〕16號)規定執行。
根據部署,2023年1月份以來未經批准自行聘用的編外人員以及服務窗口使用的編外人員必須在2024年3月31日前清退完畢,其他崗位使用的編外人員的清理清退工作於2024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上述聯合通知最後稱,清理清退縣鄉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是嚴肅幹部人事工作紀律,加強機關效能建設,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風的一項舉措,也是減輕財政負擔,進一步密切黨羣、幹羣關係的實際行動。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從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這次清理清退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執行清理清退工作的政策、原則,防止敷衍了事,走過場等。
通常來講,編外人員是指行政事業編制以外,由財政予以保障的各類工作人員。
編外人員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使用廣泛。《中國機構編制》雜誌曾刊文介紹,編外人員隊伍的構成極其複雜。一是勞動關係多樣,聘用合同、勞動合同、勞務派遣、非全日制、勞務承包等用人用工關係纏繞在一起。二是來源複雜,包括高校畢業生、城鎮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離退休返聘人員、技術工人、退伍軍人等。高校、公立醫院等聚集了一大羣高級知識分子,鄉鎮街道則使用了大量進入門檻較低的協管員等。三是流動性不同,有人在職不到一年就離職,有人已是編外崗位的幾十年“老兵”。四是崗位分散,分佈不均,用在哪些崗位、使用多大數量等,均沒有一定之規,有的單位編外人員數以千計,有的單位寥寥無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