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民眾 曾遭數位性暴力
數位性別暴力調查,近六成受訪者遭受過數位性別暴力,其中七成發生在社羣媒體,被害者以男同志比率最高。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衛福部公佈國內首分「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狀況調查報告」,結果顯示,數位性暴力終身盛行率爲百分之五十九點四,一年內盛行率爲百分之四十七點七,「騷擾」是最常見的數位性暴力,最常遭受網路性別霸凌的族羣爲「非異性戀男性」(男同志)。整體來說,面對數位性暴力時,僅百分之卅九曾對外求助,而循正式管道求助者比率極低。
該研究計劃主持人、暨南大學社工系教授王珮玲表示,「數位性別暴力」意指民衆因性別因素而對他人施行暴力,或因性別因素而遭遇暴力,且事件發生於網路環境。
研究團隊列出十一項數位性別暴力樣態,包括:「騷擾」、「羞辱與攻擊」、「跟蹤或肉搜」、「控制或限制表意」、「影像性暴力」、「數位排除」、「身分侵犯冒用」、「捏造不實訊息」、「騷擾威脅親友」、「線下性暴力」、「招募引誘」,共五○三○名十八至七十四歲受訪者回答是否在網路遭遇過這些讓人不悅的對待。
衛福部調查發現,在十一項數位性別暴力樣態中,以「騷擾」終身盛行率最高,達到百分之四十八點五,其次依序是「羞辱與攻擊」(百分之廿六)、「跟蹤或肉搜」(百分之廿一點八)、「控制或限制表意」(百分之十一點七)、「影像性暴力」(百分之十點四)等。
進一步分析不分類別數位性暴力終身盛行率的年齡區間,以卅至卅九歲的百分之七十一最高,其次爲廿五至廿九歲(百分之六十七點四)、四十至四十九歲(百分之六十二點九)、廿至廿四歲(百分之六十一點一),至於六十五至七十四歲終身盛行率最低,但也有四十三點六。
若以性別及性傾向分析,非異性戀男性(男同志)終身盛行率百分之三十點二爲最高,其次爲非異性戀女性(女同志)百分之十五點二、異性戀女性百分之九點五、異性戀男性百分之六點一。
王珮玲表示,數位性別暴力已成社會大衆普遍經驗,對被害人造成的傷害,不亞於現實生活的性別暴力。
調查發現,百分之八十四點五的被害人身心承受壓力,出現焦慮、沮喪、感到脆弱、失去自信、人際關係困難、睡眠困難、注意力集中困難、恐慌發作等症狀。
值得注意的是,高達百分之六十一被害人並未對外求助,而曾對外求助者幾乎都是循着「非正式管道」,例如,向朋友、同學尋求協助(百分之七十八點八),其次爲手足、家人或其他親戚(百分之廿五點一)、網友或網路上其他人(百分之十七點三)、父母(百分之十二點二)。
至於循着「正式管道」求助者,佔比偏低,求助輔導諮商人員者佔百分之十二點二,另有百分之三點九被害人向警方求助,而求助衛福部性影像處理中心者更低,僅百分之○點四。
王珮玲表示,被害人不願對外求助,主要擔心曝光後被貼上標籤,希望社會營造友善環境,而政府應提供公開透明的求助管道,「只要不要責備被害人,相信會有更多被害人願意求助」。
數位性暴力 11大樣態 製表/元氣中心 圖/聯合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