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6成民衆曾遭數位性別暴力 「非異性戀男」受害者最多
衛福部今天公佈全國首次「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狀況調查」,結果顯示我國18到74歲民衆中,近6成曾遭受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王家瑜攝)
數位科技迅速發展,卻也帶來複雜且多元的性別暴力樣態。衛福部今天公佈全國首次「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狀況調查」,結果顯示我國18到74歲民衆中,近6成曾遭受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且不分年齡、性別或性傾向,其中以「30到39歲」、「非異性戀男性」最高,樣態則以「騷擾」、「羞辱與攻擊」、「跟蹤或肉搜」爲前三名。
衛福部今年首度完成「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狀況調查」,透過臉書、Dcard、PTT、IG、Line等社羣平臺,針對我國18到74歲民衆抽樣,共收集5030份樣本。結果顯示,47.4%的人過去一年內曾遭受數位性別暴力經驗,59.4%在15歲之後曾有數位性別暴力被害經驗。
在各類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樣態中,以「騷擾」終生盛行率48.5%最高,其次依序是「羞辱與攻擊」26.0%、「跟蹤或肉搜」21.8%,其他包括「控制或限制表意」、「影像性暴力」、「數位排除」、「身分侵犯冒用」、「捏造不實訊息」、「騷擾威脅親友」、「線下性暴力」、「招募引誘」。
本次調查也發現,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被害人不分年齡,30至39歲終生盛行率71%最高,其次爲25至29歲(67.4%)、40至49歲(62.9%)、20至24歲(61.1%),就算終生盛行率最低的65至74歲族羣,也高達43.6%。
如以性別及性傾向分析,「非異性戀男性」終生盛行率30.2%最高,其次是「非異性戀女性」15.2%、異性戀女性9.5%、異性戀男性6.1%。暨南大學社會與社工系特聘教授王珮玲說明,「異性戀男性」被害人求助比例最低,僅26.3%在最後一次受害時向他人求助,「非異性戀男性」次之,僅42%有求助。
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方念萱說,透過深度訪談22位被害人,包括7位同性戀男性。有5位表示,在高中時就曾遭遇數位性別暴力,例如在他人家中遭貓咪監視器偷拍,這些人面臨的求助困境受暴時失語、對於報警缺乏正面經驗、擔心出櫃風險、不知如何求助、社會缺乏同理共感等。
王珮玲認爲,數位性別暴力事件中,往往會先責備被害人,除了要建構友善的社會之外,資訊要更清楚,讓被害人知道後續流程,隨着社會資源慢慢步建,目前警察、檢察官、法官等都越來越熟悉,希望建構更友善的司法環境,相信讓被害人更能勇敢走出來。
全芯創傷復原中心社工師林芮璇表示,經歷數位性別暴力的被害人面臨更強的社會斷鏈性,他們無從得知會從哪裡收到羞辱訊息,對人的信任感受到破壞,警覺程度也更高,人際上和心理上也進入被孤立的情況。
林芮璇指出,除了心理上需要長期復原,也非常需要環境上持續幫忙,需要更多友善的迴應,包含身體隱私權的重視和理解,例如環境中看到越來越多人會出面制止性羞辱,相信有一天會有機會讓數位性暴力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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