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近6成民衆曾受數位性暴力 衛福部:非異性戀男受害者比例最高

▲衛福部今公佈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狀況調查。(圖/記者張乃文攝)

記者張乃文/臺北報導

衛福部首度於今年完成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相關全國性調查。結果顯示,我國18至74歲民衆曾有6成遭受過數位網路性別暴力,在各樣態中,又以「騷擾」佔比最高,依序是羞辱與攻擊、跟蹤或肉搜,而影像性暴力排序第5。被害者年齡中,實際不分年齡的民衆都曾有過受害經歷。另外,性別及性傾向上,以非異性戀男性30.2%的比例最多。

衛福部今(16)日召開記者會,公佈我國首次「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狀況調查報告」。根據調查結果顯示,我國18歲至74歲民衆遭受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的1年盛行率爲47.4%,終生盛行率爲59.4%,也就是說有6成人曾經遭受數位網路性暴力。

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特聘教授王珮玲提到,在各類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樣態中,以「騷擾」終生盛行率最高,爲48.5%,其次依序爲「羞辱與攻擊」26.0%、「跟蹤或肉搜」21.8%、「控制或限制表意」11.7%、「影像性暴力」10.4%等。

王珮玲指出,被害人年齡中,30至39歲終生盛行率71%最高,其次爲25至29歲之67.4%、40至49歲之62.9%、20至24歲之61.1%。此外,65至74歲終生盛行率雖爲最低,卻也高達43.6%,顯見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被害人是不分年齡的。

王珮玲表示,若以性別及性傾向分析,非異性戀男性終生盛行率30.2%最高,其次依序爲非異性戀女性15.2%、異性戀女性9.5%、異性戀男性6.1%。她提到,近來社會所關注的影像性暴力終生盛行率爲10.4%,其中,未經同意或遭脅迫被取得影像(含偷拍、竊取、強迫威脅)9.5%、遭威脅散佈1.8%、未經同意散佈1.9%、換臉0.4%。以被害人年齡來說,30至39歲遭受影像性暴力終生盛行率最高18.1%。

▲以騷擾的樣態最多。(圖/衛福部提供)

在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被害人受害的數位環境,王珮玲說,即時通訊軟體或社羣媒體的70.4%最多,其次爲交友軟體25.2%、電玩遊戲10.8%、影音平臺10.2%、成人/論壇網站9%。其中求助比例又以「異性戀男性」佔比較低,但非異性戀男性受到「同志處境」等枷鎖,求助比例也不高。

政治大學傳播學院新聞學系副教授方念萱提到,調查發現非異性戀男性受到的數位性暴力佔比最高,透過深度訪談22位遭遇數位性別暴力受害者,共14位生理女性、8位生理男性,年齡分佈19至60歲間,其中有7位同志受訪者,有5位在高中曾遭遇數位性暴力。樣態包括被同學拍照後改製爲迷因、或是他人以攝影機鏡頭是要拍貓等理由,在他人家性交時被偷拍,比例相當高。

方念萱說,另外仇恨言論的部分也不能忽視。她提到,臺灣雖已通過同婚,但在2020後的同志校園遭遇調查中,顯示出校園中仍有受到霸凌、嘲謔或是師生同儕對於個人情感表現與發展,有另眼相看的情形,導致同志需在網路摸索。

方念萱表示,受到推波助瀾的文化影響,不少人會有照片被傳或被保存,「是因爲你長得好看」。但在數位文化交織與同志歧視中,形成了求助困境的其中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