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片牛肉1組SKII換坐爽牢?王令麟批「最好笑行賄案」:人權被硬拗成特權
▲東森集團執行策略長王令麟強調,檢方指控他行賄監所,不僅污衊他的名譽,也是對默默付出的管理人員嚴重污衊。(圖/記者徐文彬攝)
喧騰一時「史上最大獄政弊案」臺北地方法院24日開庭,包括前臺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東森集團執行策略長王令麟等被告皆出庭應訊。王令麟表示,被稱爲最大弊案卻只有5片牛肉和1組SKII?對照葉世文、林益世的千萬賄款,根本是「史上最好笑行賄案」,認爲檢方的多項指控根本荒謬,受刑人人權、人情義理被硬拗成了特權,「沒有暴龍檢察官,就沒有恐龍法官。」
整場庭訊,多數被告及委任律師認爲,檢方的指控出現不少有違事實或查證不清的狀況,望法官審酌後給予無罪判決。東森國際集團執行策略長王令麟則表示,等這天已經等了4年,全案也換了5位審判長、5位公訴檢察官;過程中18個證人、10次作證都是矯正署獄政人員,但顯然檢方對於矯正獄政事務有相當多的不瞭解和誤解,媒體再根據報導,導致以訛傳訛,好像他真的有行賄,只爲了換坐爽牢。但此舉嚴重污衊的默默堅守崗位的監所管理員,也污衊了他的名譽,就像浩鼎案一樣,雷聲大雨點小,受傷最深的還是翁啓惠。
況且以時間點來看,檢方指控的行賄時間爲2014年10月,他2014年11月申請假釋,「有人會在即將獲得假釋時纔去行賄嗎?」不僅不符合經驗法則,也不合社會常情。
而檢方指控他以禮品換取特權,讓他得以在北監擁有「專屬」辦公室,利用圖書管理員室接見員工辦公,訂閱6份報紙,還可自由選擇勞動區,有專用的剃頭刀,甚至獲得獄方安排特別接見。
王令麟反駁,剃刀是共用的;特別接見對象中,有城仲模、侯友宜,是被動的,因過去他曾擔任過立法委員,還曾參與《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提案;主動申請特見的部分僅爲對公司的和對高齡90多歲母親的關心,並未有特權。
另根據規定,受刑人每月可申請訂閱報紙,份數不限,哪來特權?圖書室內每個受刑人都有一張桌子,怎麼會是他獨享?每位受刑人也都有10小時的自由活動時間,他的室友作證,他都是趴在地上寫文件,而該些送到他手上的公司文件,也都經過矯正署審覈。
但檢方指控因爲行賄,使得他得以被調到工藝坊勞動,但實情是,北監爲了拍爲電影,籌辦新媒體訓練班,看中他的媒體經驗,由北監主管向矯正署報準,其實一開始他還拒絕。
至於檢方指控他拿5片牛排、1組SKII行賄,王令麟舉了名導演張作驥的例子,張作驥因性侵案入獄,將獄中生活製作成《鹹水雞的滋味》微電影,可見真實情況。當時北監科員祖興華到大賣場買牛肉分給所有受刑人加菜,他是感念、想還人情,推薦可向東森購物購買牛肉,順便爲公司打廣告,並非行賄。
又被控以1組SKII行賄祖興華的妻子周淑芬部分,王令麟強調,周淑芬本就是東森購物的會員,因當時SKII大缺貨,祖興華拜託幫忙催貨。種種都是人情義理,怎麼會是行賄?反倒是回頭來看,一般受刑人在被提訊到法院出庭時,都只上手銬,但他還被戴上死囚纔會上的腳鐐,根本是因爲他纔有的「特別待遇」。
他認爲,檢方爲了增加其在獄中特權的罪狀,連一把受刑人共用的電動剃頭刀都要栽贓,真的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盼法官審酌,明察秋毫,「沒有暴龍檢察官,就不會有恐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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