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猥褻女童380次 教會狼執事遭起訴
一名教會執事涉猥褻女童,檢方認定,易男總計共違反女方意願而猥褻行爲共380次。(本報資料照片)
一名易姓教會執事,利用課後輔導機會,竟長期猥褻1名學習障礙女童,從小學四年級開始,直到對方就讀高中二年級,有老師發現異狀通知家屬,才揭發易男長達8年猥褻被害人情事。案經臺北地檢署調查後,易男坦承犯行,檢察官認定他總共犯下380次猥褻行爲,依214次加重強制猥褻罪、166次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請求法院分開量刑再合併處罰。
檢方調查,易男在1所教會,多年前因課後輔導等活動結識一名有學習障礙情況的女童,他從女童小學四年級起、至高中二年級止,每週六在教會的教室,以需要加強課業爲由,要求女童在一般課輔8點上課前必須先抵達教室。
檢方查出,易男利用自己與女童單獨相處的機會,伺機侵犯女童。此外,還在女童上高中後,即2022年9月起,除了每週六上午至教室外,再以需要加強輔導爲由,於每週六下午再到一家知名連鎖速食店內,利用女方趴在桌上休息之際,以手伸至女方內衣裡撫摸胸部、乳頭,即使受害人明確表達拒絕,仍持續猥褻得逞。
檢方進一步追查,發現易男曾在某次週六課輔前,以前往公司取物及邀約女方至家中看寵物貓爲由,在其任職的公司辦公室沙發椅上及住處書房沙發椅上,先將女方衣褲脫去,並退下自己的外褲及內褲,徒手撫摸、親吻女方嘴巴、胸部、身體及外陰部,並跨坐在女方身上,將其生殖器放置在女方下腹部搖晃。
直到去年5月20日,受害人學校老師在捷運站外公車站座位處,看見易男用手環抱女方,旋即拍照通知女方家屬,經女方家屬詢問受害人後,全案才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