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度潛入前東家偷晶片 工程師判2年半

廣達電腦。記者吳康瑋/攝影

林姓工程師去年任職臺達電子期間,因財務困難,冒籤前同事之名,九度潛回老東家廣達電腦,闖入治具室偷走上千萬元CPU及記憶體變賣。桃園地方法院依八次普通竊盜、一次加重竊盜,判處應執行二年六月徒刑,可上訴。

林男也於去年九至十月間,三度趁值夜班機會,偷走臺達電九九八○顆IC半導體晶片變賣,被依竊盜罪判刑一年五月,緩刑三年,自本月起分期賠償共一四○萬元。

判決指出,卅歲林男二○二二年十二月底從廣達電腦離職,因債務問題,隔年二月廿四日下班後,分別以齊姓、鍾姓前同事工作號碼,向廣達警衛謊稱爲現職員工,借用臨時識別證出入,並在借用同意書中僞籤同事署名。

林先後在二月至六月傍晚進入廠區,見治具室門鎖老舊故障,進入搜刮CPU及記憶體藏在胯下、鞋套,利用警衛使用金屬探測棒檢查時易忽略這些位置,夾帶出廠變賣。

廠方同年六月七日更換治具室門鎖,林隔天下午又破壞喇叭鎖進入,踹開存放CPU及記憶體的鐵櫃竊取;翌日廠方驚見新門鎖遭破壞,調閱監視器發現林男後報案,統計共損失價值九二三萬餘元CPU晶片八十三片、記憶體晶片八三三片。

林男坦承僞造廣達員工署名及同意書,但否認破壞門鎖及鐵櫃,法院根據證人證詞、通訊軟體對話等事證,覈對犯案時段認定是林男所爲。

法官考量林男部分坦承、未與告訴人和解、賠償,所竊財物部分發還告訴人,斟酌犯罪動機、手段、所竊財物價值高達九百萬餘元,告訴人請求從重量刑等,就九次犯行分別量刑,並定應執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