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狗協會男園長對女員工襲胸強吻 判刑1年2月定讞

愛狗協會劉姓男園長,2019年利用與協會女行政人員獨處的機會,竟強吻她還用手撫摸她後腰部與胸部,最高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將劉男判刑1年2月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知名的愛狗協會劉姓男園長,2019年利用與協會女行政人員獨處的機會,竟強吻她還用手撫摸她後腰部與胸部,被害人因不希望再有愛狗的年輕女生受害決定提告,最高法院認定劉男否認犯行、殊無悔意,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定讞。

2019年7月16日下午3點,劉男見女行政人員獨自在協會物資中心影印文件,一時心生邪念,竟在她影印文件後欲離去之際,強行面對面摟抱住她,親吻她嘴脣、將舌頭伸入她嘴巴,及徒手強行撫摸她後腰部與胸部,她見狀憤而將其推開,並明確表示拒絕之意。

劉男仍不罷手,再次強行面對面抱住被害人親吻,後來他聽聞隔壁訪客到訪時發出之聲響才作罷,前後歷時約2分鐘。

被害人因爲此事身心受到很大打擊,一開始沒有提告後面才提告,她說後來知道還有其他受害者,也是她女生同事,她希望不要再有被害人出現,因爲會在那個單位工作的人都是愛狗的年輕女生,出社會沒幾年,她才站出來希望大衆知道這件事,不要再有受害者。

臺中地方法院一審及臺中高分院二審斥責,劉男欠缺兩性平權意識,一再片面主張系因與被害人具有情愫,合理化其犯罪行爲,犯後態度不佳,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2月,劉男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