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妻離臺就斷絕聯繫 惡意遺棄7年!人夫不再傻等斷婚了

愛妻離臺就斷絕聯繫,不滿惡意遺棄已7年,人夫不再傻等,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越南籍女子小萱(均化名)在2017年結婚,婚後在臺灣共同居住生活。不料,小萱無心與阿國共營婚姻生活,隔年就藉故返回越南後迄今未歸,還與阿國斷絕聯繫。阿國不滿被惡意遺棄已經7年,婚姻已生破綻且無維持的可能,憤而依法請求判決離婚。

法院審理,法官調閱入出境資料顯示,小萱在當年出境之後,就沒有再入境的紀錄。雙方現今也已經沒有聯繫,顯見小萱對於雙方的婚姻,已經沒有維持及共同經營之意。

法官審酌,依據一般人之生活經驗,雙方共同生活的婚姻目的已經不能達成,堪認雙方婚姻基礎已失,僅存有形式而無實質。足認婚姻已生破綻而無回覆之希望,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且可歸責於小萱。日前依法宣判,阿國依民法第1052條第2 項規定,訴請離婚,核屬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