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翁達瑞告被判10月 律師傻眼揪1疑點:司法遇到高虹安就轉彎?

高虹安(前)因被旅美教授「翁達瑞」自訴誣告罪,而被判刑10個月。(中時資料照)

日前因涉貪一審遭判7年的新竹市長高虹安,今(21)日又因被旅美教授「翁達瑞」(本名:陳時奮)自訴誣告罪,而被判刑10個月,不過,律師葉慶元指出,誣告必須要有「憑空捏造、虛構事實」的條件,高在打誹謗官司時拿出的許多證明,都是憑空捏造?「司法遇到高虹安就轉彎?」

陳時奮先前指控高虹安論文涉及侵權,被高提告涉嫌誹謗罪,在檢方不起訴後,陳又提刑事自訴,指控高涉犯誣告罪嫌,臺北地方法院今宣佈,判處高10月徒刑但可上訴。而對於判決,高虹安透過助理迴應,對結果深感遺憾,並將提出上訴,謝謝各界關心。

「司法遇到高虹安就轉彎?」葉慶元今在臉書發文表示,陳時奮宣稱高虹安論文被教授除名挨告誹謗,高提出辛大學倫會負責人表示「沒有學術不倫」的回函、資策會最初對外稱「博士論文引用的期刊論文不構成侵權」的迴應,以及她的指導教授李傑的公開聲明,結果陳不起訴;而等到換陳反控高誣告時,「居然判刑10個月?」他直言,依照司法穩定見解,誣告必須要「憑空捏造、虛構事實」,高針對陳的不實指控提起誹謗告訴,結果卻變成憑空捏造,這份判決應該要好好拜讀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