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業降低抽驗比率 2月底前申請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產品進出關往往需要做抽驗,檢視山寨品或非法走私情況。不過,報關業者若具備高度法遵性且符合條件,即可在每年2月底前申請降低抽驗比率,經覈准後,該年4月至隔年3月可降低抽驗比率最高75%。
依照《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若報關業者取得認證或符合規定,可分爲三大等級,包括安全優質類、第一類、第二類等,這三類報關業者受理進出口廠商委託、申報進出口貨物時,可按海關進出口報單抽驗規定,降低抽驗比率。
依照規定,經安全優質認證的報關業者法遵性爲S級,可降低抽驗比率51%~75%。但報關業者需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進出口總額達100萬美元以上,且沒有積欠稅費及罰鍰,進出口作業流程及財務資料均建置於資訊系統並留存紀錄,同時開放給海關連線,加上安全審查項目及驗證基準符合標準,才能獲得海關安全優質認證。
第一類報關業者需符合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要點12項條件,例如前一年錯單率低於千分之3、前兩年山寨品或違反高科技貨品輸出入規定低於每年三次頻率、全年報單數量在該關區爲前70%者、員工數達六人以上、按時參加海關講習課程等條件,則法遵性爲A+等級、抽驗比率可降低26%~50%。
第二類報關業者則是符合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要點11項條件即可,但法遵性爲A等級,抽驗比率僅降低25%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