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價多糾紛!室內裝修合約「注意這幾點」 專家:小心保密條款
▲一份完整的合約書還必須含有詳細設計圖及明確的估價單,往往因合約未寫明或含糊,導致最終各說各話形成糾紛。示意圖。(圖/報系資料庫)
圖文/CTWANT
室內裝修糾紛層出不窮,原因往往出在業者以假名承攬工程、公司未設立登記、僅有估價單而無正式合約、訂金或頭期款特別高…等等。其中問題多出在合約內容未清楚明載細節項目。
首先,報價是常常發生爭議的一部分,在施作項目、數量及單價都必須詳列清楚,所使用各項材料的品牌、型號也必須有明白的標註。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強調,不可以寫「一式」帶過,尤其是簡易裝潢,不見得會有設計圖,在沒有任何圖說可做驗收依據時,明確的估價單就是最後可查驗成果的憑證。
悅仁室內裝修設計總監鄭嘉之從事裝潢多年,爲避免紙上協議仍會有認知落差,在材料上他儘可能以實際樣品和屋主溝通。「除了用料的品牌型號告知,也會拿實際樣品提供屋主參考,讓屋主能瞭解未來完工後的顏色、質感、觸感、樣式,儘可能避免驗收時產生爭議。
在籤合約時一定要註明簽約日期、開工日期、完工日期,以及中間各項工程進度。吳翃毅表示,工程施作時,民衆可以對照工程進度表分階段驗收,每個階段要完成的項目有哪些也要記載清楚,也可作爲分階段付款的依據,不然做到天荒地老都不會完工。
另外,還要注意付款方式,避免給付給不相關的第三人。「經常發生業者說要匯到親友、非本人或公司的帳戶,最後又推說沒收到,最後無從查證,最好合約也能載明匯款帳號。」吳翃毅說,延遲違約金也一定要記載在合約書裡,不然就算違約也無從罰起。
▲報價單應詳細記載材質、型號、尺寸、單價,做爲日後驗收依據。(圖/鄭嘉之提供)
吳翃毅也提醒,合約書一定沒有什麼「不得第三人知道」的保密條款,有不少受害人就是因爲合約中多了這條,當糾紛出現時往往因此受限不敢向外求助,只好自己吃悶虧,簽了就保護不了自己。
合約書範本可以至內政部營建署下載「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或至社團法人臺灣住宅品質消費者保護協會下載。住宅消保會將於8月15日、9月13日假新北市政府舉辦「預防裝修糾紛教育宣導」座談會,活動全程免費,且每個月舉辦一次,報名及詳情請洽住宅消保會官網。
最後,鄭嘉之也建議,在資訊不對等的產業想避免受騙上當,建議找有信譽、有證照的設計裝潢公司最有保障。「證照很難考,所以有證照的設計師會更加愛惜羽毛,即便客戶沒經驗、不懂,也會在每個關鍵點主動提醒客戶、爲客戶把關,雖價高可能偏高,但卻能確保數十萬至百萬的裝潢費用能有滿意的成果。」(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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