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費狂飆!全民瘋路跑藏陷阱 逾半數報名後不退費
▲臺北馬拉松42公里全馬比賽報名費三年內漲了500元。(圖/示意圖/資料照)
近年來,路跑活動已成全民運動,光2016年每季也有超過187場路跑活動,熱度不減。然而,也因路跑大受歡迎,使得活動收費竟大幅上漲,對此消基會調查今年3、4月將開跑的16場路跑活動中,發現除了報名費調漲外,甚至逾半數報名後不退費。
根據統計指出,2015年臺灣路跑賽事共有740場,平均每週有14.2場路跑比賽,較2014年成長42%;加上路跑協會估計,全臺有長期路跑習慣的民衆超過40萬人,廣義的路跑人口高達200萬人,可見路跑活動之熱度,但多數業者不僅調漲報名費,連路跑活動的退費辦法也不交待清楚。
消基會調查指出,像是臺北馬拉松42公里全馬比賽的報名費,從2014年的1000元,上漲到2016年的1500元,短短三年就多了500元,漲幅達50%;而新北市萬金石馬拉松的7公里迷你馬拉松報名費,也從2015年的350元,攀升到2017年的500元。
不僅報名費上漲,消基會調查今年3、4月將開跑的16場路跑活動中,發現有9場活動沒有列出退費辦法,甚至直接要求參賽者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費,違規率達56%。此外,更有4場比賽規定報名後不得更改參賽項目、衣服尺寸等,爲魅力金門-金寧觀光半程馬拉松、田尾公路花園拈花惹草爲EYE路跑、童話馬拉松,以及瑪家鄉土芒果季暨全國路跑賽活動。
另外,還有7場路跑雖符合規定設有退費辦法,但業者卻設下極高的退費門檻,如濁水溪星光半程馬拉松報名15天后即無法取消、第五屆石碇馬拉松路跑規定賽事前4周不予退費等。對此,消基會認爲,路跑、馬拉松活動多在活動日的前3至4個月就開放報名,因此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規定,消費者即便過了業者規定的退費時限,仍可依法爭取退費權益。
消基會表示,路跑活動可比照「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的退費規定,依消費者取消報名的時間點,決定退費比例,越靠近比賽日期則退越少,及早通知則可拿回較多比例的報名費,呼籲業者應制定合理退費辦法。同時也要求政府單位,針對未列出退費辦法的業者,應即刻予以糾正並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