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豐達跑路事件背後:被瘋狂狙擊的新三板和高淨值陷阱

本報記者 郭婧婷 北京報道

“對於零容忍打擊證券違法犯罪,證監會態度堅定不移,將會同有關各方健全證券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加快構建資本市場防假打假綜合懲防體系,進一步提升行政刑事銜接效率,讓不法分子付出慘重代價。”5月15日,在“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活動上,中國證監會主席吳清對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進行了系統闡述。

就在幾天前,30億元規模私募機構瑞豐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豐達”)實控人失聯、產品無法贖回,辦公場所人去樓空,這起“跑路”事件震驚資管圈。目前,警方已經查封瑞豐達資。5月11日,中國證監會表示,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瑞豐達公司涉嫌多項違法違規,決定對其立案調查,依法從嚴處理。

事件不斷髮酵,瑞豐達產品持倉相關新三板公司相繼宣佈停牌自查。

受訪多位私募人不約而同地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達擔憂,負面事件會消耗投資者對私募機構的信任,多年辛苦建立維護的行業聲譽煙消雲散。

“這幾天有不少客戶在看到新聞後過來詢問,我知道,他們是怕我們也跑了。”談及事件對私募行業的影響,北京一私募基金經理向記者講述近期變化,“一家正規備案的私募機構,怎麼有辦法把一個二級市場證券類有託管的產品的錢給轉移走,這是大家都覺得很不可思議的地方。”

金樂函數分析師廖鶴凱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分析到,這種就是利用新三板的低流動性,操縱股價互倒,或者和上市公司大股東合謀一起來做市,協助套現,一起分錢。新三板市值小流動性差的票很容易被操縱,基本上託管人主要就是執行指令,按合同約定接收指令操作即可,沒有程序問題基本是沒有責任的。

“具體操作方式可能就是利用操縱新三板流動性低的股票或是場外期權業務。這兩種方式都能在現有的規則基礎上將基金產品資金轉移。關於託管人在此事件中是否有相應責任,還需要看基金產品的投資範圍和風控條款而定。”言起投資總經理林志勝告訴記者。

新三板花式操作拉高股價

天眼查信息顯示,瑞豐達於2016年成立於太湖江畔,總部位於上海,註冊資本3000萬元人民幣,實繳資本750萬元,管理規模爲 20億—50億元。記者發現,與瑞豐達共用同一個辦公電話的企業多達75家,其中,有20家爲“日贏”系企業。

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基協”)網站信息,瑞豐達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執行董事爲劉力誠,副總經理爲謝雪飛,合規風控負責人爲陳慶驥。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三個高管此前任職過的江蘇福信財富資管和錦安財富兩家公司發生過暴雷。2020年,據警方通報,江蘇福信財富資管以高額收益爲誘餌,向社會不特定公衆吸收資金,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犯罪。錦安財富同樣被通報涉嫌非法集資犯罪活動。

記者從私募排排網瞭解到,目前瑞豐達共有70只產品備案,備案號P1062869,其中兩隻產品已經清算,29只產品未滿一年。投資經理爲叢立峰、孫浩、榮成,核心策略爲股票策略。在資本市場不景氣的兩年,有16只產品年化超過10%。

私募排排網數據顯示,瑞豐達私募產品累計收益85.3%,近一年收益5.60%,年化收益9.95%。

“在近兩年資本環境下,這樣的收益曲線非常漂亮,甚至可以說過於亮眼。”受訪私募人士告訴記者。

記者發現,瑞豐達時瑞一號單位淨值爲8.9543元,成立兩年來收益高達795.43%,年化收益率191.25%。

這樣的高淨值,被多方認爲與其在新三板“花式操作”有關。

根據目前披露的信息,上海資深私募人士向記者描述疑似瑞豐達使用的違規操作。具體來看,會選擇股價低、流動性低、總市值低的標的,悄悄地把持股籌碼先買進來,買到一定比率就會獲得可操作空間。持有大量籌碼後,利用多個賬戶彼此交叉買賣,按照他們的想法和節奏,拉高股價,營造出漂亮的曲線。再用旗下私募基金募集來的錢,高位接盤將估值虛高的股票買回來,這樣資金通過低買高賣實現合規轉移。

截至5月17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告中,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已有10家新三板企業涉及瑞豐達事件公告停牌覈查,分別爲賽融信、和嘉天健、味福記、農匠科技、友聯盛業、邦客樂、浩添儲能、碩恩網絡、偉才教育、龍參生態。其中7家停牌事由爲“涉及股東瑞豐達、瑞竹相關私募基金負面消息,出現重大風險事件”,3家停牌事由是“涉及瑞豐達相關私募基金負面消息”。

具體來看,據2023年年報,瑞豐達資產旗下產品出現在6只新三板股票的前十大流通股東名單中,包括味福記、和嘉天健、浩添儲能、友聯盛業、農匠科技和邦客樂。

記者發現,在瑞豐達產品持倉上述新三板股票後,上市公司股價出現大幅度波動,並且在事發前的5月7日,賽融信、和嘉天健、農匠科技等多股出現高位放量。

其中味福記股價波動最大,2024年5月14日,廣東味福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停牌公告,稱其股票於2023年6月29日—9月25日有成交的交易日內收盤價漲幅累計達到8718.67%,公司股價波動嚴重偏離市場和行業走勢。記者注意到,2023年6月其股價3元,在瑞豐達現身大舉買入後,到2023年11月股價持續漲至260元。

農匠科技、和嘉天健也出現同樣的情況,其中農匠科技去年下半年(2023年7月19日—12月18日),股價從0.14元漲至66.66元,年報顯示,前十大流通股東的八個席位來自瑞豐達和江蘇瑞竹旗下產品。

和嘉天健2023年年報顯示,瑞豐達和江蘇瑞竹年底高位大舉買入後,二者旗下6只產品躋身前十大流通股東。

“私募基金手上就多了一堆價值非常虛高的股票,但是投資人看到賬面上還是賺錢的,實際上是紙面財富。一旦投資人要用錢,當這個套路玩到一個極致快要爆的時候,他們可能就是要跑了。”前述私募人士告訴記者。

瑞豐達事件爆發後,某大型私募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其所在價值投資類的大私募一般不會選擇新三板標的。

“金融機構一般對底層資產穿透很嚴格,一些券商期貨公司投我們的產品,我們是需要上交底層的估值,透過估值表可以看得出一些東西來。”上海資深私募人士指出。

託管機構或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基金賬戶均由券商託管,資金交付路徑清晰,逐筆可查。”瑞豐達募資宣傳冊這樣寫到。

事發至今,有投資者發問,瑞豐達是如何在託管人眼皮底下把錢轉走的。券商託管這一防火牆,是否牢靠?這引發了市場對於私募基金的警惕。

中基協信息顯示,目前瑞豐達共有68只產品備案,50只產品的託管人爲招商證券,此外國泰君安、中信證券、華泰證券、廣發證券、財通證券、中國銀河證券、華安證券也託管了一部分產品。

瑞豐達私募基金實控人疑似“跑路”後,不少投資者將目光投向了與之有業務關聯的託管方。那麼,託管方一般在這一過程中扮演什麼角色?私募基金管理人“跑路”後,它們需要承擔責任嗎?

對此,北京乾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王興堯認爲,基金託管人是按照資產管理和資產保管分開的原則,爲了讓其代表投資人的權益,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基金託管人應爲基金開設獨立的基金資產賬戶,負責款項收付、資金劃撥、證券清算、分紅派息等。對於通過內幕交易、套取轉移的套現方式,按照中國目前託管機構不干涉投資經營實際運作的管理方式,是極難察覺交易中的不合理之處的。

儘管如此,託管機構在此類事件中並非完全沒有責任。

“託管機構如果未能按照託管協議和基金投資協議的約定,對資金流向進行嚴格審覈,以致資金被錯誤地投向了不符合協議規定的資產,那麼託管機構就必須爲此承擔賠償責任。”王興堯進一步指出,鑑於本次事件中明顯的信息披露不足,倘若託管機構在定期審覈基金淨值報告時,由於疏忽而未能發現基金信息披露中的顯著問題,託管機構同樣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受訪北京私募人士向記者表達了疑惑:“託管賬戶都是被監管,他們是如何把資金轉移出去的。管理人一般是接觸不到投資賬戶,只能下指令,但不能動上面的錢。”

“對於託管這塊只要符合合同約定,能完全按流程指令操作,就已經盡到了自己的職責,在這個環節給託管過多的責任不合理,當然託管如果在操作過程中發現了額外問題是可以和監管彙報,但是這個不屬於正常職責範圍而且往往難以界定。私募基金操作指引更多的是對私募基金操作層面的指導約束,對這部分不怎麼涉及。”廖鶴凱指出。

“瑞豐達這個操作就是違法的,有行業鋌而走險者會有類似操作,沒有事發往往難以發現,一但發現就是違法犯罪行爲,因爲往往涉及金額巨大,會有嚴重的法律後果。”廖鶴凱直言。

切實維護投資者權益

瑞豐達實控人“跑路”事件無疑將對整個私募行業形象構成負面影響。如何堵住漏洞,切實維護好投資者權益備受關注。

瑞豐達資產宣傳冊自稱,高淨值客戶佔比80%,期貨、券商佔比15%,上市公司及其他佔比5%。這意味很多專業機構的投資深陷其中。

投資者如何識別風險呢?

在廖鶴凱看來,很難在過程中發現問題,主要是在合同條款層面有所約束,監管層面進一步地規範定期信息披露機制或許也是約束手段之一。如果在這過程中發現異常,就要及時干預,通過監管介入或司法手段儘快控制風險。

受訪私募人士提醒,高收益往往伴隨着高風險,投資者應該擦亮眼睛,那些誘人的超出市場的高收益產品,背後隱藏着巨大風險,一不下心陷入“你圖他收益,他卻圖你本金”的悲劇。

對於私募的管理,監管趨嚴。半個月前,中基協發佈《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談及文件亮點,重陽投資合夥人舒泰峰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指引》對私募證券基金募集、投資、運作等各環節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提出了明確的要求,並針對存量私募證券基金設置差異化整改要求,合理設置過渡期,避免對基金正常運作造成不利影響,有利於私募證券基金行業的長期規範發展。

5月15日,中國證監會2023年執法情況綜述中提到,加大對私募、期貨違法的執法力度。2023年辦理私募、期貨案件29件,違法類型包括挪用基金財產、違反投資者適當性制度、違規承諾收益、違規投資運作、未按規定披露信息等。緊盯相關涉風險案件,如8傢俬募機構通過股權代持等隱蔽方式,控制多傢俬募機構相互嵌套投資,虛構底層標的和估值,涉及上千名投資者,累計挪用私募基金財產上百億元。

(編輯:夏欣 審覈:何莎莎 校對:燕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