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虐死1歲女童一審判9年3月 生母到庭聽判一度癱軟
臺中蔡姓保母前年11月間對1歲女童「小桃子」施虐,女童治療近1個月後死亡,全案臺中地院國民法官一審判9年3月;女童母親今天得知結果一度癱軟表示,對臺灣司法好失望,會再上訴。
43歲蔡姓保母前年11月間涉嫌對1歲女童「小桃子」施虐,女童治療近1個月後死亡,案經檢方依傷害兒童致死等罪嫌起訴,經臺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後,今天判處她9年3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女童母親李女今天到庭聽判時情緒激動,一度癱軟由親友攙扶,並呼喊加油。李女聽判後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保母讓1個孩子失去生命,卻只有判9年,且審理過程中對方都否認犯行,甚至指女兒會受傷是父母所造成。
對判決結果,李女說,對判決感到失望,認爲應要判無期徒刑,會再提出上訴。
李女事後並在臉書(Facebook)上貼文表示,孩子被傷害失去生命,保母只判9年,對臺灣司法「好失望、好失」望,甚至4、5年後,保母就可假釋出獄重新生活,「這傷痛卻是跟着我和先生一輩子,永遠永遠不會好」。
依據檢方起訴書,檢方於民國111年11月9日接獲「疑似重大傷害兒童情資」通報系統通知指,蔡姓保母疑有虐童情事,立即指揮台中市警察局清水分局偵辦。
檢方查出,蔡女曾多次對受託1歲女童(暱稱:小桃子)施虐,女童當天因陷入昏迷,由蔡女送醫救治,女童於同年12月2日傷重不治,遺體經相驗鑑定後,傷勢及臨牀表徵符合「受虐性腦傷」診斷,且推估女童送醫前遭施虐。
臺中地檢署偵辦後,依據相關證據,認定蔡姓保母涉犯刑法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傷害兒童致死等罪嫌明確,向臺中地院依國民法官法提起公訴。
蔡姓保母虐死1歲女童「小桃子」,臺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依傷害致死等罪判她9年3月。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