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也沒關係」宣明智痛斥太魯閣事件人爲疏失 提1000萬元揭弊金 

聯電榮譽副董事長明智。(圖/資料照)

記者周康玉臺北報導

花蓮太魯閣火車事故奪走50條寶貴生命,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今(9)日表示,對於不良廠商透過「設局、利誘、脅迫」等惡劣行徑,取得承包公共工程資格根本就是罔顧人民生活及生存的權利。他提出1000萬元揭弊獎金制度,就是希望這些知道公共工程弊端人站出來。

宣明智與前法務部廖正豪向陽公益基金會啓動揭弊專案至今,接獲了超過20件的揭弊通報,其中已有兩件,證據收集充分,進入揭弊程序。向陽公益基金會廖尉均主任也再次呼籲社會大衆勇敢站出來,讓類似太魯閣火車事故的憾事不再發生。

宣明智指出,此等惡名昭彰的廠商,卻能一而再、再而三的承包政府公共工程(今年就承包了高雄、臺中、新竹等地公共工程案件),這讓人非常難以理解,「難道非要弄出人命,大家纔會重視不良廠商持續承包公共工程的情況嗎?」

宣明智更直接點名某營建工程公司,在承包臺中鐵路相關工程時,強拍女官員裸照以求驗收過關。又於鐵路局新竹新豐相關工程案涉及浮報預算,遭司法調查

宣明智表示,如果有揭弊保護獎勵制度,讓知曉內情人員勇敢站出來,今天太魯閣號事件不會發生。揭弊不單單是掀開骯髒的一面,更是爲了避免憾事發生。

據瞭解,宣明智在啓動揭弊專案時,遭到許多各方壓力,甚至遭到疑似對號入座者控告,必須前往法院出庭說明。

宣明智表示,他提出的1000萬元揭弊獎金,就是鼓勵知道這些公共工程弊端或安全漏洞的人站出來,不是特別針對哪個廠商或哪個官員,心裡有鬼的人也不必自己對號入座,只要能夠事先除弊消除公安危機,自己也不怕會因爲這樣得罪人,因爲人命關天,只要成功阻止一次這種重大公安意外的發生,「他再被告十次、一百次也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