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察年平均記65個嘉獎 議員曝其他公務員嘉獎數字
北市府機關含附屬單位共143個,全年人員獲敘嘉獎63.5萬多個,其中警察單位拿了53.9萬、佔85%,獨佔鰲頭,第一名是信義分局,平均1人91.71個嘉獎,且警察敘獎平均數是65個嘉獎,但同樣是公務員卻兩樣情,其他公務單位敘獎懸崖式下降,全年每人平均4.9個嘉獎,議員王欣儀質疑公平性,恐影響士氣。北市人事處坦言,內勤敘獎比較少。
王欣儀說,若是警察,只拿幾10個嘉獎,在警察局考績會是乙等,一般公務員只拿5個嘉獎,考績會是甲等,但在警察機關考績會得丁等。根據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記嘉獎的標準是工作勤奮、服務認真、辦理專案性活動或競賽圓滿達成任務、好人好事、上級交辦事項圓滿達成任務,這標準應該不難達成,但爲何有單位平均嘉獎數那麼少?
據統計,功獎第一名是北市信義分局,年平均1人91.71個嘉獎,北市警員敘獎數最高的前3名,第一名的警務員去年記嘉獎379次、記功8次;第二名是刑大警務員,嘉獎347次、記功6次;第3名刑大特勤中隊,嘉獎348次、記功3次。
王欣儀表示,警員極爲優秀,等同是天天有嘉獎,但其他市府公務員記嘉獎很少,甚至是一獎難求,平均每人1年得不到1個嘉獎的就有6個機關單位,像是環保局的環保稽查大隊,全年每人敘獎平均數只有0.81個嘉獎,環保人員不辛苦嗎?颱風天、下雨天都要出勤,也有安全性問題,敘獎卻這麼少,市府敘獎文化是不是要調整。
北市人事處表示,會盤點敘獎瞭解情況,但警察是重獎重懲的機關,流動也大,且市府每一個機關屬性不一樣,通常內勤的敘獎機會少,或許辦活動比較容易敘獎,但警察和市府其他機關屬性不同。
市警局表示,警察具長工時、突發、危險、急迫等特性,且面對各類治安事件,常須團隊合作,並配有槍械等武器,員警稍有怠惰、違失均可能直接影響民衆生命財產安全,且攸關法治形象與執法公信力,嚴守紀律、重視團隊精神是員警執勤的基本要求,因此採行「重獎重懲」制度,以激勵士氣、避免違紀案件發生。
警察獎勵制度,採重獎重懲制。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