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商面交遭擄洗劫!3惡煞騙走70萬泰達幣 全遭強盜罪起訴

22歲陽男、20歲林男持刀強盜2萬多顆虛擬貨幣,摺合臺幣約70餘萬,士林地檢署依加重強盜起訴。(翻攝畫面)

22歲陽姓男子熟知虛擬貨幣一但入帳後很難追查,透過「阿辰」介紹約劉姓幣商見面,今年6月22日萌生歹念,夥同林男將劉男強押上車,隨即將劉手腳捆綁、矇住雙眼,強行取走手機,假借劉男名義撥號給友人,聲稱已經收到現金,友人轉出價值70萬餘元的「泰達幣」,得逞後將劉男丟包在路邊,士林地檢署依加重強盜罪起訴陽、林以及介紹的張姓友人。

陽男透過23歲張男介紹,認識綽號「阿辰」男子,而阿辰再利用Telegram約出綽號「金財庫」的幣商,57歲劉男6月22日晚上10時許與陽、林約在內湖舊宗路路邊見面,林男亮刀抵住劉男身體,逼迫上車,並在車上用束帶、口罩捆綁劉男,要求轉入虛擬貨幣到陽的錢包內,不然要拿刀捅劉男。

劉男被狹持後只能配合,告訴友人「阿強」已經收到現金,阿強即匯出2萬1000餘顆的泰達幣,市價約70萬元,再搶走劉男身上的1萬元現金,得逞後,車輛行經新北市樹林區,陽等人將劉驅趕下車,劉男逃逸並報警。

陽等人立即強網新莊一處KTV「慶功」並分贓,其中陽男拿到20萬4000元、在場持刀的林男分得5萬2500元,介紹人張男分得6000元,警方獲報後釐清身分,24日持拘票逮捕陽、林以及幕後的介紹「阿辰」的張男,陽男否認有動手打人,林、張則否認強盜,並稱沒有分到錢,事後才知道陽要去「拚錢」,但檢察官認爲陽等3人有犯意的聯絡及行爲分擔,皆爲共同正犯,應負全部責任,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