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運將、車隊、乘客三輸 工會提解決方案
臺灣數位平臺預約接送從業人員產業工會發言人李威爾。(簡立欣攝)
愈來愈多乘客透過叫車平臺搭計程車,路上招車的計程車空車率居高不下,如何兼顧運將荷包及車隊品牌,同時又讓乘客坐得舒適安全?工會提出解決方案。
臺北市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秘書彭芝園表示,由於現在平臺和車隊概念分不清,現行「1輛計程車只能加入1家車隊」剝削性法規必須廢除,讓司機有自由選擇權;此外,除了應該明確規範叫車平臺的權利與義務,叫車平臺抽成也應該有上限:「爲何叫車平臺賣1個資訊就收車資的22%?司機會痛!」他表示,要不是高空車率、高費率,誰願意忍耐這種剝削?
臺灣數位平臺預約接送從業人員產業工會發言人李威爾表示,首先要釐清計程車司機跟車隊、車行的關係是承攬還是僱傭:「車行和車隊都認爲計程車司機是承攬而非受僱,我們也自認爲我們是承攬;因此如果交通部要認定計程車司機是受僱,那司機們就應該要有相關配套:基本工時、時薪保障、勞健保、特休假;只要勞工該享有的,我們都要有。」反之,如果交通部認定計程車司機是承攬,那麼爲何只能跟一家業者承攬?
此外,計程車產業過去的相關者只有車行、車隊、駕駛和消費者,2019年6月交通部公告俗稱「Uber條款」的103之1條修正草案之後,多了叫車平臺這個角色,但交通部沒有納入管理。爲了讓運將、車隊、乘客三贏,李威爾表示,工會提了幾個解決方案。
第一,讓政府認定的工會來做教育訓練,做完就發標章。乘客搭計程車在意的不外乎安全和舒適,因此他建議,不要再讓車隊訓練司機,而沒有實體、只有APP的叫車平臺UBER更缺乏教育訓練,政府應該都接過來做。
第二,增加第三人責任險,降低車隊和車行的連帶責任,相信這是商業同業公會樂見;此外正在修的強制責任險、乘客險也上修到3000萬,讓車隊專心經營品牌。未來只要加入開放雙平臺的車隊,有認證標章和第三人責任險,提高素質,讓民衆知道即使司機是參加多個叫車平臺,但乘客有保障、很安全。
第三,爲了讓計程車司機迴歸正常生活以及退休保障,工會要求參加多個叫車平臺的司機一定要有駕駛人的傷害險、死亡險、醫療險。現在計程車司機有勞保的不到30%,非常低,65歲退休後沒有生活費;若能做好制度性保障,未來運將、車隊、乘客都能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