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談李鐵案判決解析:非國家工作人員身份影響最終量刑

今天上午,原國足主教練李鐵一審被判20年有期徒刑。隨後,體育博主“SC天狼星”撰文解析了這次的判決。

全文如下

李鐵最終還是以“非國家工作人員”的定義去判的。

非國家工作人員,頂格判罰最高也就是無期,20年也在正常範圍之內。

當初爭論重點就是鐵汁到底算不是國家人員,如果算作國家工作人員,那麼判決可能會更重。

但是如果那樣定義,相當於GOV控制足協石錘,而FIFA對足協的定義,始終是非政府組織。

2015年,印尼足協被全球禁賽,不就是因爲政府幹涉足協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