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雙親點頭!勞動部修「未成年打工」同意範本 一名法定代理人簽章即可

勞動部日前修正同意書範本,即起未成年打工族,只有取得一名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即可。本報資料照片

勞基法規定,未滿18歲的未成年受僱者,僱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由於過去要求同意書必須獲兩名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章,考量現在的家庭型態多元,爲省去未成年打工族爲取得雙親同意奔波,勞動部日前已修正同意書範本,往後只要取得一方同意即可。

依勞基法第46條,未滿18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僱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據此,勞動部提供法定代理人同意書範本給未成年打工族使用。

勞動部條平司司長黃維琛說,過去要求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都要同意並負擔義務,但考量未成年打工族可能因種種家庭因素,無法取得雙親簽章,這時候還必須向僱主揭露家庭狀況,對兒少並不公平,地方政府就曾遇過同意書僅一方簽章的情況,對開罰產生疑義。

黃維琛說,先前召開過過專家學者會議討論,與會者認爲勞基法規定用意是讓僱主僱用未成年者時,必須顧慮其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與否,但其實檢視一方已足夠,因此勞動部日前已修正同意書範本,即起代理人同意書只要有法定代理人之一簽章即可。勞動部也會通函給各縣市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