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陳宗彥監聽譯文、行政簽結公文 監委:南檢須負責任說明

王美玉是調查陳宗彥案的監委之一,她表示,南檢重啓調查,未提供監察院陳宗彥監聽譯文、行政簽結公文,南檢調查後須負責任說明。(陳君瑋攝)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去年遭指控,12年前任職於臺南市府時,曾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並涉嫌關說。該案經監委調查發現,業者關切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以及陳詢問「小芸有空嗎?」兩者時序是連貫性的。(陳君瑋攝)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去年遭指控,12年前任職於臺南市府時,曾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並涉嫌關說,雖彈劾不成立,調查監委19日仍指出,陳宗彥辯駁他並非酒店業者所指涉的「陳董」,其說法難以採信,陳宗彥更涉嫌爲業者關切工程申請案。監委之一王美玉表示,南檢重啓調查,未提供陳宗彥監聽譯文、行政簽結公文,南檢調查後須負責任說明。

王美玉表示,臺南地檢署2013年有監聽,但以他字案簽結,去年案件遭踢爆後重啓調查,監察院是調查權,沒有監聽等權力,但向南檢調閱陳宗彥監聽譯文、行政簽結公文,卻因重啓調查爲由無法提供,偵辦進度應問臺南地檢署,臺南地檢署必須負責任說明。

對於陳宗彥涉嫌關說、接受性招待,王美玉說,調閱酒店業者和陳宗彥的對話紀錄確實發現,業者關切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以及陳詢問「小芸有空嗎?」兩者時序是連貫性的,且陳宗彥對於有無接受性招待,未承認也未否認,僅回時間太久不記得,也否認自己就是陳董,但業者監聽譯文和Line等對話截圖都可對證,纔會認爲陳的辯稱尚難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