佈局數據產業、叫停政府數據“轉讓”……屬於數據人的2024十大歷史events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徐小瓊 廣州報道

2024至2025年,是數據要素行業起步發展的關鍵一年。過去一年間,我國在數據價值開發領域的頂層設計不斷優化,地方數據治理體系逐漸完善,在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新格局的引領下,數據產業正不斷積蓄髮展力量。

時間荏苒,組成歷史的迴響。來時路上的每一步,都將鐫刻在數據要素市場發展史上。2024年有哪些令數據人印象深刻的events?南財數據團隊對此進行了整理,希望與各位同道人分享探討。

1.省級數據局相繼成立

2023年10月25日,國家數據局正式揭牌,爲全國各地的數據治理和應用設立了示範標杆。據不完全統計,2024年以來,已有25個省份相繼成立數據局、數據管理局等,進一步完善了地方數據治理體系,有效落實我國數據治理及利用的國家重大戰略決策,爲數據要素的流動與應用提供了堅實的組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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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劃“數據要素×”三年發展藍圖

2024年1月4日,國家數據局等17個部門聯合印發了《“數據要素×”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文件聚集工業製造、現代農業、商貿流通、交通運輸、金融服務、科技創新、文化旅遊、醫療健康、應急管理、氣象服務、城市治理、綠色低碳等12個重點領域,明確發揮數據要素價值的典型場景,推動激活數據要素潛能。

同年5月,2024年“數據要素×”大賽啓動,大賽圍繞《“數據要素×”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部署的12個行業及領域,對應設置12個賽道,聚焦實際問題,充分挖掘數據要素的應用價值,吸引了超1.9萬支隊伍、近10萬人參賽。10月25日,大賽全國總決賽落下帷幕,12個賽道共119支隊伍獲獎,其中一等獎12個,二等獎23個,三等獎36個,單項獎48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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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企業數據資源正式入表

自2024年1月1日起,《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正式施行,爲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提供了明確的制度依據,正式開啓數據資產入表元年。根據該規定,企業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根據數據資源的持有目的、形成方式、業務模式,以及與數據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消耗方式等,對數據資源相關交易和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

據統計,截至2024年12月末,共有54家上市公司在三季報中披露了數據資產入表情況。研報指出,截至2024年12月,全國數據資產融資規模已達到13.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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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財政部多次指導數據資產化

2024年1月11日,財政部發布《關於加強數據資產管理的指導意見》,明確了數據的資產屬性,提出明晰數據資產權責關係、加強數據資產使用管理、健全數據資產價值評估體系、暢通數據資產收益分配機制等12方面舉措,以規範和加強數據資產管理,推動數據要素的高效流通與利用。

同年12月,財政部持續推進數據資產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了《數據資產全過程管理試點方案》。該文件圍繞數據資產臺賬編制、登記、授權運營、收益分配、交易流通等重點環節,計劃通過試點探索有效的管理模式,推動完善數據資產管理制度標準體系和運行機制。試點方案明確將在多箇中央部門、中央企業以及地方財政部門開展試點,推進數據資產管理的實踐與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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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慶涪陵1.08億元“數字資產轉讓項目”被叫停

2024年12月10日,重慶市涪陵區大數據應用發展管理局通過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公開轉讓涪陵區首批數字資產,轉讓底價爲 10798.36 萬元。然而,隨後發佈該公開轉讓信息的政府網頁無法打開。12月18日,涪陵區大數據應用發展管理局迴應稱,項目被叫停的原因是“與國家相關文件存在衝突”,地方政府的數據轉讓計劃因此被暫停。目前,我國對公共數據的開發已明確形成無償開放和授權運營兩條路徑。在這一制度框架下,公共數據應當在實際應用場景中發揮更大價值,同時通過提升數據價值鏈,增加財政收入並化解地方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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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促進和規範數據跨境流動

2024年3月22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佈並實施了《促進和規範數據跨境流動規定》,對現有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個人信息保護認證等數據出境制度的實施和銜接作出進一步明確,適當放寬數據跨境流動條件,適度收窄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範圍。當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同時發佈了《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申報指南(第二版)》和《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備案指南(第二版)》。

在此背景下,各自由貿易試驗區也在積極探索適合自身發展的數據跨境流動管理模式,推進數據跨境流動更大力度的開放。2024 年 5 月 9 日,天津自貿試驗區管委會、天津市商務局發佈《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數據出境管理清單(負面清單)(2024年版)》; 5 月 17 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發布了全國首批數據跨境場景化一般數據清單及清單配套操作指南; 8 月30日,北京市網信辦、北京市商務局、北京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聯合發佈《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數據出境管理清單(負面清單)(2024版)》。

據中央網信辦網絡數據管理局副局長王琦介紹,截至今年12月,國家網信辦共完成安全評估項目285個,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備案1071個。其中安全評估項目未通過評估的27個,佔整體比例不到10%。

此外,在個人信息出境認證新規方面,2025年1月3日,國家網信辦公開《個人信息出境個人信息保護認證辦法(徵求意見稿)》,進一步規範個人信息的出境流程。新規要求涉個人信息出境個人信息保護認證,需要由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取得個人信息保護認證資質的專業認證機構,按照統一標準、統一規則、統一標識來具體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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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搭建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1+3”政策體系

2024年10月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關於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提出共享、開放和授權運營三種開發利用模式,這是中央層面首次對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進行系統部署。

2025年1月2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公開印發了《公共數據資源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實施規範(試行)》和《關於建立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以下分別簡稱《管理辦法》《實施規範》《通知》),三份配套政策文件分別從強化公共數據資源登記管理、規範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實施和建立授權運營價格形成機制等方面,對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特別是授權運營全流程進行指導和規範,標誌着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1+3”政策體系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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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審計署通報四部委利用政務數據牟利2.48億

2024年7月,審計署公佈《中央部門單位2023年預算執行等情況審計結果》顯示,4個部門所屬7家運維單位未經審批自定數據內容、服務形式和收費標準,依託13個系統數據對外收費2.48億元。“利用政務數據牟利成爲新苗頭”被列爲此次審計報告重點問題之一,暴露出部分單位對公共數據的利用和監管規範性缺失,警示應加強公共數據資源的監管,提升財政管理的透明度與合規性,從源頭防範資金流失和濫用現象,爲公共資源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12月22日,審計署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了202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其中提到,關於利用政務數據牟利成爲新苗頭的問題,3個部門已停止利用5個系統數據違規對外收費行爲,涉及金額8101.29萬元;2個部門修訂3項數據管理制度,完善數據業務審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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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國家發改委等謀劃形成數據產業生態

2024年12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促進數據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從加強數據產業規劃佈局、培育多元經營主體、加快數據技術創新、提高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水平、發展數據流通交易、強化基礎設施支撐、提高數據領域動態安全保障能力、優化產業發展環境等八個方面加快繁榮數據產業生態。

2025年1月1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四部門聯合發佈《關於促進數據標註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國家層面首次對數據標註這一新興產業進行系統謀劃。文件明確,到2027年,數據標註產業專業化、智能化及科技創新能力顯著提升,產業規模大幅躍升,年均複合增長率超過20%。

2024年12月20日,國家數據局聯合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務院國資委印發了《關於促進企業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以健全企業數據權益實現機制爲重點,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分類推進企業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提升企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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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統籌佈局數據基礎設施“全國一本賬”

國家數據基礎設施是數據基礎制度和先進技術落地的重要載體。2025年1月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印發《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建設指引》,強調形成全國數據“一本賬”,支撐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數據有序流通和共享應用。目標到2029年,基本建成國家數據基礎設施主體結構,初步形成橫向聯通、縱向貫通、協調有力的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基本格局。

圍繞推動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構建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的工作主線,國家數據局還先後出臺企業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可信數據空間等政策文件。2024年11月23日,國家數據局發佈了《可信數據空間發展行動計劃(2024—2028年)》,明確開展企業、行業、城市、個人、跨境等五類可信數據空間建設。到2028年,建成100個以上可信數據空間,爲數據的安全存儲、高效流通以及合理利用構建堅實可靠的基礎架構與規範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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