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開罰單網路罵警下流 判拘役50天定讞
基隆張姓男子去年因開着懸掛已註銷車牌的自小客車上路,遭基隆市警方攔查扣車並告發,他拒簽收罰單並在網路社羣網站發文「某些警察就是特別下流」,且張貼員警的執勤畫面,臺灣高等法院維持原審認定,依公然侮辱罪將張男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50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張男因逾期未做車輛檢驗而遭註銷車牌,但他仍繼續駕駛上道路,去年4月8日晚上7點多,他開車行經基隆巿信一路68號前時,被基隆巿警察局第二分局信義分駐所執行巡邏員警攔查,發現其車牌已經註銷,遂規定執行扣車、扣牌、開立告發單。
張男心生不滿,拒絕在告發單上簽名,亦拒絕收受告發單,且以手機錄影錄下員警執行職務的畫面,他返家後在「基隆人集團」社團之網頁,張貼「某些警察就是特別下流」「尤其是那位死T員警回家記得挖耳朵」等內容,並附上開單員警執勤的錄影畫面。
基隆地方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將他判處拘役50、可易科罰金,他不服提上訴,辯稱貼文內容並未指明特定警員,高院認爲張男犯罪事證明確,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