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安檢 女罵法警判拘役50天
楊姓女子(中)不滿今年2月到高雄地院開庭,法警要她過安檢,竟說「遇到神經病」,法官依侮辱公務員罪判其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上訴至二審,法官認爲原審判刑無誤,駁回楊女之訴定讞。(摘自司法院裁判書系統網站/袁庭堯高雄傳真)
楊姓女子不滿到高雄地院開庭前,法警要求她把揹包放入X光機檢查,竟罵「遇到神經病」,還說法警性騷擾她,事後遭法警提告。高雄地院認爲,法警確實依法執行職務,楊女藐視法治及挑戰執法公權力,事後否認犯行,依侮辱公務員罪判其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上訴至二審,法官審酌楊女依然不認罪,駁回上訴定讞。
楊女今年2月到高雄地院開庭,從市中一路大門進入後,依規定須接受安檢,但楊女疑似趕着出庭,拒絕配合法警並稱「不用檢查,我剛剛有跟他(保全)講了!」
保全聽聞立刻說「包包請拿下來,小姐」,此時楊女裝傻說「還要檢查嗎?」法警則擋在楊女面前,要求須將包包放置安檢,楊女則堅持包包內有底片相機,拒絕安檢。
法警仍強勢要求,楊女一時氣憤,竟當場說「你神經病喔」,另一名法警見狀上前瞭解糾紛,楊女立刻指控原法警觸碰她、性騷擾她,還強調「遇到神經病」,最後遭法警報警送辦。
楊女辯稱,不知道有沒有講到神經病、忘記了,但她是因爲法警先傷害及性騷擾她才情緒失控。檢察官偵訊後依妨害公務罪將她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
開庭時法官檢視當時的監視器畫面,影像和聲音清楚呈現,楊女確實不願將揹包置入X光機輸送帶檢查並與對法警說「遇到神經病」,認爲楊女藐視法治及挑戰執法公權力,事後堅持否認犯行,依侮辱公務員罪判其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
楊女不服上訴,高雄地院審酌楊女仍不坦承犯行,最後駁回她的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