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辦了案子垮了廠子
本報訊(記者劉怡廷 通訊員譚秋雨)“我已經深刻認識到了錯誤,爲當初的行爲感到無比後悔,今後我們一定深刻汲取此次違法犯罪行爲帶來的教訓,守法經營,努力將公司發展好。”近日,在湖北省荊門市掇刀區檢察院舉行的公開聽證會上,王某誠懇地表達悔意。
2018年11月,荊門市某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聯繫了可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浙江某公司後,在沒有真實貨物購銷的情況下,通過該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5張,抵扣稅款27萬餘元。案發後,王某主動到公安機關供述了犯罪事實,並將全部稅款退還。
掇刀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受理案件後,對王某的公司進行了實地考察,並與企業職工進行交流,全面瞭解企業經營狀況。據悉,該公司於2013年成立,共有員工22人,每年依法向國家納稅約30餘萬元。考慮到王某雖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但犯罪情節較輕,具有自首情節,到案後自願認罪認罰,在經營企業的過程中無其他違法犯罪行爲。爲保障企業正常經營,該院擬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並召開公開聽證會。
聽證會現場,案件承辦人詳細介紹了案件事實,並就法律適用及擬作出相對不起訴的理由進行闡述。與會代表圍繞案件事實、證據、適用法律及是否應予不起訴等方面發表意見,一致同意對王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檢察機關積極發揮職能,把服務‘六穩’‘六保’落實落細,對涉中小企業輕微刑事案件慎捕慎訴,同時通過舉行公開聽證,讓司法案件更加公開、透明,這些做法值得肯定。”參加公開聽證的掇刀區人大代表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