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增加個人負擔、與房產稅無關!這纔是“房屋養老金”的正解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董建國在8月23日國新辦舉行的“推動高質量發展”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住建部研究建立房屋體檢、房屋養老金、房屋保險制度,構建全生命週期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目前,上海等22個城市正在試點。
事實上,房屋養老金並不是被首次提及,早在2022年住建部就已經提出了要建立房屋體檢、房屋養老金、房屋保險這三項制度。但是,此次房屋養老金被再次提及後,8月25日,一則關於“上海房屋養老金的收費標準”的傳言在網絡熱議。隨後,相關部門迴應:傳言不實。同時,某些自媒體將房屋養老金解讀成了“變相”徵收房產稅,一時間引發輿論熱議。
鑑於此,新京報貝殼財經梳理了房屋養老金的五問五答,一方面方便更深入理解“房屋養老金”政策,一方面也對自媒體的誤讀進行闢謠。
提問1:房屋養老金是什麼?
答:房屋養老金可以理解爲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但是此次房屋養老金制度將涉及到資金籌集、管理和提取等新的管理辦法。
所謂“房屋養老金”,是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用於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日常維修以外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資金。同時也是保障居住條件,延長房屋使用壽命的必要保障。
早在2022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就提出“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2023年3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5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加強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積極探索創新房屋安全管理方式方法,開展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試點。
那麼,既然有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又爲何推出“房屋養老金”制度?
我國部分地區的老舊房屋體量大,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體量小,難以滿足房屋維修需求。一方面,維修基金在使用時存在諸多限制條件:動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要求2/3以上業主參加、過半數同意,門檻過高,程序漫長,受申請動用程序繁瑣等因素影響,當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提取率較低。2022年底,北京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提取率不足10%;2019年底,山東的提取率只有3.3%。另一方面,部分老舊住宅維修資金嚴重不足,續繳制度難以落實。2004年,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成爲辦理房屋產權證時必須繳納的費用,但之前的“房改房”和部分商品房沒有繳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此外,2004年左右的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的價格較低,以北京爲例,當時的經濟適用房價格在1500元/平米左右,商品房的價格集中在4000元至8000元/平米範圍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基數低,部分小區餘額已不足1/3,資金續籌困難。
由於住房安全治理機制不完善,房屋隱患多,補齊房屋安全治理領域的短板迫在眉睫,政府不得不對既有房屋安全承擔更多責任,推行房屋養老金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提問2:房屋養老金的錢從哪兒來?
答:此次建立的房屋養老金公共賬戶不會加重業主負擔。
在8月23日當天的新聞發佈會上,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已明確表示,“房屋養老金制度裡的個人賬戶,通過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已經建立起來了。試點的重點是政府把公共賬戶建立起來。”
在住建部的官網上,中國社科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創新工程執行研究員閻建軍解讀稱,房屋養老金制度改革的關鍵舉措是建立公共賬戶,公共賬戶的首要用途是爲房屋公共體檢提供資金。試點城市以人民安全爲宗旨,勇於擔當,採用了財政出資方式爲公共賬戶籌資。除了公共賬戶之外,房屋養老金還設立了個人賬戶,個人賬戶是基於已經運轉二十年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制度,無需人民羣衆在現行制度之外另行繳存維修資金。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法學院院長尹飛也指出,這次建立的房屋養老金制度,主要是使用公共資金、建立房屋養老金公共賬戶。目前,房屋養老金公共賬戶的款項來自公共資金,按照“不增加個人負擔,不減損個人權益”的原則,由地方政府探索資金籌集渠道。因此,此次建立的房屋養老金公共賬戶不會加重業主負擔。
上海市房地產科學研究院院長、研究員嚴榮也表示,既然公共賬戶是針對公共部位帶來的公共安全問題,資金來源自然要由公共部門來籌集,主要來源包括城鎮土地出讓收益,這體現“取之於房、用之於房”的原則,另外還可以來自於老舊小區改造資金以及其他財政資金。所以,當前研究建立公共賬戶並不需要老百姓直接出錢。當然,在管理模式上,公共賬戶要實行統籌管理,與個人賬戶有區別。所以,探索建立房屋養老金制度,政府設立公共賬戶,是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與安全的重要舉措。
提問3:“房屋養老金”與房產稅有什麼關係?
答:沒有關係。
房屋養老金和房產稅當然沒有關係。此次人們之所以將兩者同時提及,根源來源於某些自媒體的解讀。最初,一則關於“房屋養老金的收費標準”的傳言在社交平臺引起熱議。傳言稱,“上海浦東試點房屋養老金的收費標準提前透露,主要依據房屋的面積和樓層而定”,其中還標註了不同房屋的收費細則,而後該消息被解讀爲“變相”徵收房產稅。
這一消息也在8月25日被上海市官方闢謠。8月25日,貝殼財經記者從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獲悉,該傳言不實。同時,記者覈查發現,傳言所涉的具體數字,在2011年外省市發佈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操作細則(試行)裡就已出現,並非房屋養老金的收費細則,更與房產稅無關,希望大家理性對待網絡傳言,不信謠、不傳謠。
提問4:何謂“三者合一”的房屋養老金制度?
答:此次推出的“房屋養老金”制度是“三位一體”的。住建部指出,研究建立房屋體檢、房屋養老金、房屋保險制度,構建全生命週期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解讀稱:住建部正加快推進城鎮房屋體檢、房屋養老金、房屋保險三項制度試點工作。三項工作環環相扣,其中房屋體檢是基礎,強調對房屋安全質量的檢查;房屋養老金屬於從常態化安全檢查角度進行,屬於保養環節;房屋保險則是從風險化解和分散角度進行,有助於確保房屋安全中各類保障的落實。全生命週期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的建立,具有積極的意義,充分說明當前房屋安全管理有更好的制度保障,也在很大程度上促進房屋安全建設和管理,既是住房建築層面的長效機制體現,也有助於更好保障人民羣衆的住房權益。”
這也意味着,房屋養老金制度應“多支柱”構成。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進一步解釋:“第一支柱就是公共維修基金,由全體業主在購買新房時歸集和共同所有,進入個人賬戶。“應歸未歸”或未足額歸集,要查漏補缺、追溯補齊。第二支柱類似企業年金,比如一定比例土地出讓金、財政獎補,公共維修資金增值收益,公積金增值收益等,這些進入公共賬戶。第三支柱,就應該是商業性質房屋養老金,包括房屋綜合安全保險以及商業性房屋養老補充。”
提問5:房屋養老金制度如何落地?
答:從試點到全國。
目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22個城市進行房屋養老金試點,這些城市包括:上海、北京、廣州、深圳、杭州、南京、蘇州、成都、重慶、武漢、天津、青島、長沙、鄭州、西安、瀋陽、合肥、福州、廈門、濟南、寧波、無錫。
上海作爲中國第一個邁入存量房時代的城市,探索落地三項制度的必要性不言而喻。在近日舉行的上海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擴大)上,上海市市長龔正明確,截至2023年底,上海全市城鎮既有住房建築面積超過7.6億平方米,大量房屋開始步入“中老年”。爲此,上海將探索實施三項制度。一是房屋定期體檢制度,主要是定期對房屋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房屋存在的問題,對症下藥消除安全隱患。二是房屋安全保險制度,在房屋面臨較大風險、需要動用較大資金時,發揮保險託底作用。三是房屋養老金制度,主要服務於房屋體檢、房屋保險以及房屋“小修小補”的支付。
上述會議明確,上海考慮分兩步推進:第一步,今年先行在浦東等區開展試點;第二步,在試點基礎上,明年全市推開。
新京報記者 徐倩
編輯 袁秀麗 校對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