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剴剴」!保母姊妹「綁四肢蹲馬步、勒脖」凌虐2嬰兒
臺北地檢署。(本報資料照)
劉彩萱與劉若琳保母姊妹凌虐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致死,臺北地檢署循線追查發現她們涉嫌將潘姓嬰兒雙腳張開、跨站椅子蹲馬步,還任由5個月大的蔡姓嬰兒遭另一名嬰兒拉奶嘴掛繩反覆用力勒緊脖子,還戲謔態度錄影,今(20)日依妨害自由凌虐罪起訴兩人。
起訴指出,「剴剴」案發生後,檢方透過警方轉知家長帶離其他劉姓姐妹照護的嬰幼兒,其中潘母發現潘姓嬰兒有嚴重尿布疹、肛門口嚴重紅腫、水泡掉皮、潰爛,懷疑保母根本沒有更換尿布,檢方透過醫師診斷,認定劉彩萱未按時更換尿布、保持清潔,有害身心健全發展。
檢方追查,潘姓嬰兒未滿1歲,肌力不發達,還沒學會走路,雙腳無法站好,2023年9月12日劉姓姊妹限制潘姓嬰兒行動,「將潘雙腳張開,使其一腳跨站椅子上,另一腳蹲馬步站地上」,導致上不去也下不來。
潘感覺痛楚不安,尖叫大哭、右腳支撐不住滑動,驚嚇的嘶吼喘氣,轉頭伸手求援,仍放任厲聲哭叫未有積極處置,「非人道方式」凌虐未滿1歲嬰兒,妨害行動自由致戕害幼童身心健康及雙腳肌肉、身體骨骼正常發育。
檢方查出,劉彩萱趁妹妹劉若琳鼻竇炎手術治療期間,2023年10月29日涉拿布條捆綁蔡姓嬰兒四肢,「雙手反綁在椅背,雙腳捆綁故固定在餐椅上」,還拍照傳給妹妹說「這樣就不會ㄉㄧㄡˊ,不會ㄉㄧㄡˊ就可以好好坐穩了」,以非人道待遇凌虐限制行動自由及身心正常發育。
檢方依手機採證,查出劉若琳在2023年9月3日涉任由7個月大的林姓嬰兒對僅5個月大的蔡姓嬰兒動手動腳,以腳抵住蔡姓嬰兒頭部,拉脖子上的奶嘴掛繩,反覆用力勒緊蔡的脖子,彈擊蔡的眼、鼻、臉、頸等處。
蔡當場痛哭、驚恐,卻沒有將2名嬰兒分開,反而戲謔在旁錄影「阿公看你阿孫有多皮,人家洗好澡在穿衣服、吸奶嘴,結果他去搶還學人家哭」,將影片傳給林姓嬰兒阿公。
檢方認定,兩姊妹對全日照護的蔡姓、潘姓嬰兒等行徑,分別涉刑法286條第1項對於未滿十八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全,及妨害自由而對被害人施以凌虐、傷害、強制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