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觀點-歐盟數位營運韌性法案生效 金融業如何建立資安事件通報
該法案旨在強化金融機構的資通安全,並要求銀行、保險業、投信投顧等金融業者應建立資安事件的標準與通報流程。圖/美聯社
爲促進金融業數位化並鼓勵創新,歐盟於2022年11月通過《數位營運韌性法案》(Digital Operational Resilience Act, DORA)已進入最後實施倒數階段,預定於2025年生效。該法案旨在強化金融機構的資通安全,並要求銀行、保險業、投信投顧等金融業者應建立資安事件的標準與通報流程。DORA的五大核心支柱要求包含:
支柱一「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機制」:建立涵蓋技術、組織及物理層面的風險管理框架,作爲其他要求的基礎。
支柱二「建立事件分類與報告程序」:統一事件分類、管理與報告流程,應對資通安全事故。
支柱三「營運韌性測試」:進行以威脅爲導向的滲透測試作業,評估並加強系統韌性。
支柱四「第三方風險管理」:加強對第三方供應商,尤其是資通訊服務供應商的風險管理。
支柱五「監督關鍵第三方供應商」:監控關鍵資通訊服務供應商,確保其遵循合規要求。
目前,除DORA法案本身外,與DORA相關的次級立法(包含委託法規、法規技術標準、執行技術標準,類似於臺灣法規執行細則)仍在制訂,以推動DORA實施。
■DORA的合規要求與因應重點
隨着DORA在2025年1月合規期限的依法確定且不可延長,次級立法作爲DORA實施的關鍵部分。部分草案尚處於諮詢階段,且DORA對企業的合規要求具有更高的規範性與技術性,這使得企業在推進合規時面臨更多的不確定性與挑戰。
爲協助企業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順利實現DORA合規目標,勤業衆信建議金融機構可採取以下四項關鍵原則建立數位營運韌性:
一、優先建立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機制
DORA的合規要求雖具法律約束力,但未明確規定實施順序。建議企業優先建立支柱一「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機制」,作爲其他支柱的基礎,並考慮各項目間的相互依存性及技術標準最終定稿的時間點。企業可根據自身資源和能力調整計劃,從熟悉且資源充足的領域着手,並在次級立法尚未確定的部分保持彈性。
二、設定優先順序
企業應優先處理時間長且影響大的項目,特別是第三方風險管理中的合同重新談判和韌性測試。DORA的廣泛要求下,一些大型第三方供應商可能被納入關鍵ICT供應商範疇,進一步增加合規工作的複雜性。儘早排序併合理分配資源,可避免後期因時間緊迫導致的高昂成本和執行壓力。
三、整體考量DORA與執行細則的要求
由於技術標準並未完全涵蓋所有要求,企業需從整體上理解DORA的規範要求,準確識別當前可着手的工作。對於未明確領域,應及時向監管機構尋求指導,避免偏重於部分要求而忽視整體合規目標。
四、整合現有管理程序
具備成熟管理體系的金融機構已部分符合DORA之要求。因此,企業在推進合規時應充分利用現有控管能力,避免重複性投入,通過高效的內部報告流程整合跨部門運作,將新舊能力融合於共享韌性框架下,以提高應對效率並降低成本。
隨着DORA合規期限日益臨近,在時間與資源受限的情況下,勤業衆信建議企業應採取「優化資源分配」、「提前準備合規資源」與「整合執行實務」三步驟,以儘早完成準備,降低後續合規壓力,此外,爲了在既定期限內實現全面合規,企業應密切關注最新立法動態,並採取適當的資源分配、精準識別優先事項並與監管機構保持緊密對話,爲長期營運韌性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