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與陳時中在疫期喝酒 醫師陳世瑀偽造文書判刑

醫師陳世瑀(圖),被控傳輸不實醫療資訊至健保署申領費用;臺北地院審理,日前依僞造文書罪判陳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陳世瑀(本名陳識中)爭議不止一樁,2009年他擔任臺北縣立醫院心臟內科主任,向醫材廠商收取回扣,被最高法院依收受賄賂、洗錢等5罪,各判刑10月至2年4月不等徒刑定讞。

陳世瑀是全心醫學陳醫師診所醫師,該診所與衛福部簽有「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規定,陳世瑀受託辦理全民健保執行醫療業務時,保險對象應親自就診,才能按實際診療情形領取醫療費用。

檢方起訴指控,陳世瑀明知病患非因疾病就醫而是自費健檢,不應另外申報就診及健保點數,卻以創造就醫需求、重複施作或是健檢項目中涵蓋健保等方式,以電腦製作病患不實電磁紀錄,再透過電腦連線申報方式,於僞造資訊後次月20日前提交至健保署,造成健保署誤付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