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投抵支出上限 升至20億 租稅優惠再加碼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15)日初審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案,擴大投資抵減租稅優惠適用範圍。 路透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15)日初審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案,擴大投資抵減租稅優惠適用範圍,其中針對投抵支出金額上限,原本爲10億元,政院版草案提高至18億元,昨日朝野達成共識再拉高至20億元,盼促進業者加碼投資。
產創條例第10條之1(智慧機械、5G等投資抵減)已於2024年底屆期,立法院經委會昨日排審相關修法,朝野對修法立場歧異不大,主要癥結點在於支出上限是否再提高。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表示,產創條例第10條之1投抵的支出金額上限,經過政院協調後所提版本是從原本10億元提高至18億元,能不能再提高至20億元?只差2億元,對稅收是否會有很大影響?政府不能大方一點?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表示,從過去執行結果,適用投抵支出金額在10億元以下,僅有少數大廠會超過,實際上多數廠商購置機器設備不會一次購足,都是分批、分階段購入,提高至18億元,應該是多數都夠用。李慶華表示,經過評估,若拉高至20億元,增加稅損約3億元。立委認爲稅損不大,反而能吸引投資,朝野經過討論,決議拉高至20億元。
此外,有部分立委質詢是否擴大到人才投資抵減、以及第23條有關有限合夥創投事業投資新創租稅優惠、個人投資新創租稅優惠是否還要擴大等等,但經濟部及財政部皆認爲,已給了相當優惠或者有重複之虞,不符合政策目的,因此其餘條文皆維持政院版本。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表示,爲發展AI產業,國科會投入上百億元,還在臺南沙崙建置算力中心,爲何產創條例修正案預估帶動AI投資僅72億元,遠遠不如智慧機械的440億元?對此,經濟部次長連錦漳迴應,72億元只是購置設備金額,帶動潛在投資可能多達十倍、20倍。
經濟部表示,爲鼓勵加速產業雙軸轉型,第10條之1設備投資抵減配合產業數位化、低碳化所需,增加適用範圍,除保留智慧機械項目並提高智慧化層次、5G系統及資安項目外,也新增AI及節能減碳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