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吃過期品 五旬婦肉毒桿菌中毒

臺南市衛生局公佈1例肉毒桿菌中毒個案。本報資料照片

常吃過期食品的民衆可得小心,疾管署公佈四年來首例肉毒桿菌中毒個案,南部五十多歲女性因腹痛、腹瀉、噁心、嘔吐、眼皮下垂、講話發音及吞嚥困難等症狀至急診,病情惡化,插管後送加護病房,住院一個多禮拜,使用呼吸器並插管。疫調顯示,常吃過期食品,應是導致中毒的原因。

肉毒桿菌中毒爲第四類法定傳染病,依據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近十年每年累計病例數介於○至六例,均爲散發性病例。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肉毒桿菌中毒後,若未適當治療,致死率達三成至六成;至於中毒原因,常爲食品處理或保存不當,肉毒桿菌孢子在厭氧和低酸性環境下產生神經毒素。

羅一鈞表示,上次中毒個案系在發生在二○二○年七月,時隔四年,再度出現肉毒桿菌中毒個案,初步疫調,個案獨居,其非同住家人轉述,個案經常食用過期食品,在發病當天曾吃了過期包子。因個案仍使用呼吸器、插管,無法講話,因此,吃了哪個食品,而導致中毒,尚待確認。

羅一鈞指出,常見肉毒桿菌毒素來源有三:膨脹、生鏽或是凹陷的過期罐頭、未經高溫高壓殺菌的真空包裝食品、自制醃製農產品。

防疫醫師林詠青指出,食用被肉毒桿菌污染食物,一旦中毒,症狀通常於攝食後十二至七十二小時出現,肉毒杆素不耐熱,食物煮沸、加熱十分鐘即被破壞。提醒民衆食用自家醃漬食品前,須充分加熱。一歲以下嬰兒應避免餵食蜂蜜,以降低中毒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