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空服員罷工落幕後「罷工預告期」吵翻天 勞部擬訂期限

長榮服員罷工上週落幕,造成勞資雙方兩敗俱傷,外界關注「罷工預告期」是否訂定。(圖/記者蔡玟君攝)

記者紀佳妘/臺北報導

長榮空服員罷工長達17天終於落幕,不僅造成旅客權益受損,公司累計營收損失估達31.2億元,使得「罷工預告期」再度浮上臺面。商總今(8)日建議民生公衆利益行業罷工應有30天預告期的規範入法;勞動部對此表示,各界關罷工預告期的議題,目前正在審慎研議

勞動部政務次長劉士豪表示,長榮空服員罷工後,外界關切罷工預告期的議題,且討論聲浪其實還蠻高的,目前正在審慎研議中。至於是否會參考國外做法,他則說,各國罷工預告期的設立先前已蒐集完畢,目前則須更精確的通盤討量。

▲勞動部政務次長劉士豪。(圖/記者紀佳妘攝)

不過,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則認爲,一年兩次航空業罷工影響實在太大,商總在上週理監事會議上已經通過提案,將以最快速度促請政府修法,除了明訂「職業工會行使罷工權利」,並制訂攸關民生公衆利益行業罷工,應有30天預告期的規範入法,期盼立法院下個會期能修法完成。

賴正鎰進一步指出,罷工權爲勞工企業談判合法手段,予以尊重,但企業工會纔是罷工權行使的主體,今年遭逢2大國航罷工事件,皆由職業工會發起,可能對企業原有制度文化或勞資關係不瞭解,容易導致衝突代表性也令人質疑,因此他強調,勞資爭議應迴歸企業本體,由僱主與企業工會溝通、協商,才能快速有效解決。

▲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圖/記者陳政錄攝)

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並不是所有行業都可以罷工,像是教師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等是屬於不得罷工的族羣;另外影響大衆生命安全國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事業,包括自來水事業、電力燃氣供應業、醫院等,若要罷工需經勞資雙方應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工會才能啓動罷工。

公共運輸業如航空、輪船鐵路公路等交通運輸攸關民生公衆利益,賴正鎰建議,應制定其「罷工預告期」應有30天規範,才能將對社會衝擊影響降到最低,以保護消費者權益,達成勞方資方、消費者三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