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部認定空服員罷工勞裁案「違法」 長榮:不排除提行政訴訟
▲長榮航空罷工期間的爭議勞裁案結果出爐,決議對長榮進行裁罰。(圖/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勞動部今(16)日公佈長榮航空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在空服員罷工期間的勞裁案審議結果,裁決委員會認爲長榮違反工會法第35條,構成不當勞動行爲,決議對長榮進行裁罰。對此結果,長榮航空深表遺憾,認爲裁決結果嚴重損害公司治理,也影響民營企業自主管理全線,後續會依規定繳納罰款,但也不排除提行政訴訟捍衛公司權益。
因應空服員罷工,長榮航空今年5月8日發佈公告,將「自罷工首日起3年,將暫時停止所有員工及眷屬申請/使用本公司員工優待機票暨聯航優惠機票,惟爲鼓勵全體空、地勤員工於罷工期間支援公司,避免損害旅客權益,只要於罷工期間同仁依班表出勤者,與配合公司調整班表者,不受此限」等內容。
▲長榮航空0508公告違反工會法,工會呼籲長榮航空立即恢復罷工組員權益。(圖/桃空職工提供)
勞動部裁決委員會108年勞裁第19號案勞裁案審議結果今出爐,認爲此公告內容是高度針對工會的罷工行動,違反工會法第35條,構成不當勞動行爲,決議對長榮航空進行裁罰。桃空職工表示,長榮0508公告內容已被認定違法,這也是長榮航空第一個被認定違反工會法的案例。
桃空職工呼籲,長榮應立即恢復全體員工使用員工優待機票的權益,停止製造差別待遇和繼續打壓工會,重新修復勞資關係。不過,對此審議結果,長榮航空認爲,勞動部的裁決結果已經嚴重損害公司治理,也影響民營企業自主管理的權限,但將會依規定繳納罰款。不過,長榮也將於接到裁決書後進一步研究提出行政訴訟的可行性,爭取公司應有的權益。
▲長榮表示,0508公告是告知全體員工一旦發生罷工時的應變措施,這是法律賦予公司的自主管理權。(圖/記者李毓康攝)
長榮強調,0508公告是公司告知全體員工一旦發生罷工時的應變措施,公司給予員工獎勵措施應屬公司治理的一部分,提供員工的各項福利也應該有依營運狀況作調整的權利,這是法律賦予公司的自主管理權,不應成爲不當勞動裁決的標的。
長榮指出,桃空職工在發動罷工前,對內大聲疾呼「公司的優待票根本是乞丐票,寧可不要」,並以「你的一票絕對贏過乞丐票」鼓吹其會員投下罷工贊成票;但在罷工後卻刻意大動作要求公司應給予其會員與在罷工期間支援公司同仁相同的獎勵,此等前後不一、大玩兩面手法的行徑,長榮航空無法認同。
長榮航空也表示,公司在7月6日罷工結束當日與桃空職工簽訂協議,雙方皆同意漸進式給予優待機票,公司已按照協議在兩個月內提出漸進式給予優待機票方案,並在8月初已開放參與罷工者使用聯航優待機票。
但桃空職工在罷工事件過後的四次協商會議中,不但不願接受公司所提出的漸進式恢復方案,反而極盡各種方式於一個月內進行三次向主管機關施壓的活動,包括9月6日到勞動部抗議、9月18日聯合立法委員召開記者會、9月27日到勞動部於24小時內舉辦3場記者會及靜坐。
▲長榮航空反駁桃空職工抹黑事項的迴應。(圖/長榮航空提供)
長榮批評,工會爲達目的,甚至對長榮航空進行一連串的抹黑,包括不顧飛安,打壓勞權、妨害言論自由…等,不但不願讓公司營運回歸正常軌道,更刻意阻礙勞資間的融合。
長榮表示,本着照顧員工的精神,在勞資雙方尚未達成協議的情況下,以依照8月6日協商時所提出的漸進式給予優待機票方案來執行。此外,也會依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度及個別表現,視個案提前給予優待機票的獎勵。
另外,長榮海運民生大樓並非長榮航空的辦公場所,經長榮航空詢問長榮海運,得知長榮海運爲保護大樓安全,原本就設有保全錄影設備,而桃空職工在長榮海運民生大樓大門口前舉辦罷工投票期間,嚴重影響長榮海運員工與洽公人員的進出動線,也有造成衝突疑慮,因此長榮海運在公司內部加設錄影裝置,確保一旦發生衝突有存證依據,可以保護公司資產及員工安全。
▲長榮強調,會秉持誠信原則以及對公司員工的承諾,漸進式給予優待機票獎勵。(圖/長榮航空提供)
此舉與長榮航空無關,但桃空職工卻藉此操弄、指控長榮航空窺伺、影響投票,勞動部也只因長榮海運爲長榮航空主要股東之一,就逕行推定設置錄影機是長榮航空所爲而予以裁罰,此決議無法讓人信服。
長榮表示,會秉持誠信原則以及對公司員工的承諾,漸進式給予優待機票獎勵,並遵循公司內部相關的管理規則實行;對於勞動部的裁決結果,長榮航空也將研議行政救濟之可行性,呼籲桃空職工應該回歸理性,無論本案未來是否進入司法訴訟程序,工會都不應以任何方式影響司法機關之判決,也不應藉此製造事端,一再撕裂勞資雙方的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