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正榮汽船4月初已宣佈「共同海損」 後續發展並無變化
據外電德國之聲報導指出,長賜輪裝載的貨物的貨主已接獲相關文件,被要求共同承擔賠償。長榮海運4日迴應表示,四月初時正榮汽船向公司告知已宣佈「共同海損」,一切後續發展並無變化。
長榮向正榮汽船承租的長賜輪三月底擱淺在蘇伊士運河超過七天雖已脫困,但蘇伊士運河管理局(SCA)要求賠償9億美元。正榮汽船已宣佈「共同海損」。
「共同海損」的意思是要求因爲這艘貨輪脫困而保全資產的各方,依據國際海事公約的規範,共同分攤船舶救援及處理共同海損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長榮海運表示,針對這艘租船上的貨櫃、燃油等資產均有安排適當的保險,以降低費用分攤的風險,經估算需承擔的金額極爲有限。
同時長榮航運也已通知船上貨物的貨主及使用長賜輪艙位的聯營夥伴,依照共同海損理算規則,提供共同海損費用分攤的擔保,以便在船舶到港之後,辦理提貨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