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機構評鑑拿掉「等第制」 專家:這樣誰還做100分?

長照機構中,照服員正在喂老人吃飯。(圖/資料照/記者李孟璇攝)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長照服務法預定6月3日上路衛福部預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評鑑辦法草案,將原本以「優甲乙丙丁區分等第制,改爲合格與不合格2種。老人學專家、悠然山莊安養中心主任郭姵伶表示,若等第不打出來,品質無法完整呈現,「60分合格的話,大家都做60分就好了,誰還要做100分?」

郭姵伶今(20)日接受採訪時表示,她對長照機構評鑑改爲4年一次樂見其成,因爲評鑑程序繁複,過去曾討論過評鑑爲「優」的機構能不能有一次豁免權,從原本3年複評一次延至6年再進行復評,但並未被草案採納。不過,聽到衛福部要把等第製取消一事後,她則表示不贊同。

郭姵伶說,依現在衛福部評鑑標準,真正能達到優等的僅有1%,拿到甲等也不到20%,大部份都還是落在乙等左右。如果未來改用合格或不合格區分,就無法完整呈現機構品質,「如果說合格是60分的話,這樣大家就輕鬆啦,誰還要做100分?」

新北實施長照2.0計劃。(圖/新北政府提供)

她說,等第制列出來,是給民衆一個參考依據。鑑於目前養老單位還是歸屬於非營利組織,郭姵伶希望政府能將養老產業與一般服務業訂出明確的區別,因爲會想去優等機構,考量因素一定不只有金錢,「而且在臺南,很多乙等的護理之家,都比優等的老人養護機構還貴」。

至於衛福部規劃未來評鑑委員從單次招標、邀約,改爲固定人選進行一事,郭姵伶表示贊同。因爲過去在評鑑上常遇到的問題,莫過於標準不一,「評鑑老師來說你們這裡怎麼沒有洗手檯,於是我們就去裝,結果3年後不同的老師來了,他們卻問『你們這裡裝洗手檯做什麼?』」除了硬體外書面資料格式一改再改,也讓許多機構無所適從。

郭姵伶表示,由同樣的專家學者評鑑,或許可以達到統一標準,但由於衛福部目前只規劃一縣市6委員,她也懷疑一旦評鑑期到來,「像臺南市就有100多家小型機構」,是否真的評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