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趙春山/從「反送中」到「反送臺」,究竟反的是什麼?

趙春山/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榮譽教授

香港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引發香港民衆大規模的「反送中」抗議行動。但事情的演變峰迥路轉,在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日前決定赴臺投案,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表示願提供協助,而民進黨政府又拒絕「照單全收」的情況下,整件事看似回到了原點。只是,當前兩岸關係敏感,臺灣又處於選戰期間,讓一件本是單純的司法案件,蒙上了濃濃的政治味道。

亞里斯多德(Aristotle)說:「人是政治的動物」。法律人定出來的,要把法律和政治一刀切,那是純烏托邦式的想法,不切實際。當初香港要把司法終審權,藉修訂「逃犯條例」送給北京,就離不開政治的考量。外界有人認爲,北京希望藉此大抓習近平反腐行動中的漏網之魚,避免這批經濟犯在「一國兩制」的保護傘下逍遙法外。

港府甚至北京當局,當初都對香港形勢出現嚴重誤判。事後證明,修訂「逃犯條例」只是導火線,不是造成「反送中」運動的主要原因。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讓北京難以接受的是,抗議羣衆的訴求,已從法律層面擴大到政治層面,不但挑戰「一國兩制」,甚至劍指中共的專政體制。參與示威抗議者的背景也越來越複雜,不時出現一些來自外地的「生面孔」。

最讓習近平難以接受的是,「反送中」運動發生在他眼中的「歷史交匯期」。這場運動已動搖到香港經濟和社會的穩定基礎。法國外貿銀行首席經濟學家艾西亞(Alicia García Herrero)表示,香港是中國的金融防火牆,幫助內地在維持資本管制的同時,能透過香港獲得美元融資及投資海外資產。香港大學教授陳志武也認爲,香港能成爲國際經濟體系中的一個重要橋樑,關鍵因素在於它的司法獨立、外國人在香港社會發揮的作用、生活環境的適應,以及社會秩序和國際化的程度等。在可見的將來,香港都很難被上海、深圳、北京等地方取代。

「反送中」運動證明「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施未竟其功,讓蔡英文以「今日香港,明日臺灣」的口號,在選戰中大打「反中抗中牌」。不但扭轉民進黨在去年「九合一」敗選的頹勢,也使蔡英文的民意支持度不降反升,這點應非對岸所樂見。北京更不願見到的是,在中美貿易衝突聲中,香港情勢平白送給美國川普總統一個對中討價還價的籌碼。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民主法案》表達對「反送中」運動的支持,讓示威抗議者受到鼓舞,也提供川普在中美貿易談判中彈性運用的空間。

對於蔡政府來說,無論陳同佳是來「投案」或「被投案」,都是一個涉及用政治思維處理法律問題,或是用法律思維處理政治問題的戰略選擇。如果選擇錯誤,則蔡英文當初因香港「反送中」所撿的那支槍,就有可能散發出波及她選情流彈。這就難怪她的對手會針對這個問題緊咬不放。

林鄭無法掌控全局,在整個「反送中」運動的過程中,她只是扮演代理人的角色而己;林鄭也沒有能力作出逃犯送臺的決定,但樂於把這顆燙手山芋轉手丟給臺灣。如果民進黨政府不接,則蔡英文所提「顧主權」、「守民主」的選戰訴求,就難以自圓其說。因爲,「顧主權」就不能放棄司法審判權,「守民主」就不能脫離法治。如果要接,則交涉的對象除了香港特區政府之外,還必須對其背後的藏鏡人作政治考量。

我認爲逃避絕非上策,碰到問題就要解決問題。拒絕逃犯入境,可以氣壯,但無法理直,不是一個好辦法。1997年6月,陸委會曾針對香港主權移轉,發表了一份政策說帖。當時政府對港澳兩地「交還中華民族」表示欣慰,但不承認對岸擁有主權。政府特別制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規範臺灣與港澳的關係。所以我們如與港府洽商逃犯來臺一事,不存在「降格以求」的問題。

兩岸分治至今長達70年,記得李前總統登輝說過:「許多臨時問題,變成長期問題,許多非常時期的問題,變成平常時期的問題。」今天政府面臨的逃犯送臺問題,不應成爲選戰的議題,朝野不應爲此大打口水仗。中國人一向強調情理法三個字,我認爲臺港有建立司法互助機制的必要,但現在陳同佳人在香港,港府不能讓他走人就算,應進行必要的司法追訴或審判;人到臺灣後,我們也應有法依法,做好我們該做的事。但遠水救不了近火,臺港應就逃犯送臺一事,立刻進行程序問題協商,這纔是合情合理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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