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尪出差約小王回家啪啪 人妻傳裸照羞喊「胸部快痛死」
人夫控妻與男網友外遇,向男網友提民事求償,獲賠10萬。(示意圖/shutterstock)
林男指控妻與男網友小陳外遇,在通話訊息互稱「老公」、「老婆」,男傳「老公晚上在抱抱你親親你喔」等曖昧訊息、妻傳給裸露照片,兩人趁他出差在家發生性關係,導致他遭受極大精神痛苦,曾企圖自傷,林向小陳提起民事求償,小陳否認偷情,法官認定已逾越男女正常交往分際,判賠10萬元,可上訴。
林男指控,他與妻在2018年8月結婚,夫妻感情原本融洽,妻自去年6月底開始冷淡,他發現妻的男網友小陳在手機遊戲送曖昧禮物,妻在同年7月10日晚間離家至凌晨未歸,他外出尋找在小陳家門口發現妻的車及鞋子,才找到人。
林男說,妻外遇讓他痛苦萬分,當天即企圖自傷,經精神科診斷有焦慮及憂鬱症狀,但兩人不但持續連繫,甚至在通話訊息互稱「老公」、「老婆」,妻還傳給裸露照,小陳趁他出差到家裡過夜發生性關係。
小陳否認與林妻發生過性交行爲,質疑林男自傷真實性,並辯稱,林妻在2021年8月17日「主動」傳多張裸露照給他後,林男即上門要求交出手機對話紀錄,辯稱遭設局「仙人跳」。
小陳說,因林妻告知已離婚,纔會跟她發展成「網公」、「網婆」關係,並指控林男脅迫他交出手機,非法取得對話記錄及影像等,不具證據能力。
法官以小陳並未提出林男不法取得通訊記錄證據,勘驗內容有「老公晚上在抱抱你親親你喔」、「老想老婆自由自在」、「色」、「只對老婆啊」、「老公我的胸部快痛死了」等親暱對話,及傳裸露照片等行爲,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範圍,侵害配偶關係法益。
法官以林妻與小陳對話提及「我覺得他怪怪的」,「他把他IG登出了」,「上次自傷,然後我進去刪文,有把他密碼改掉」等語,認定林男確實因妻不倫之情深受打擊,並有傷害自身行爲,受非財產損害,判小陳賠償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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