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裸抱小王拍羞照再狂啪40次 尪崩潰提告

董姓小王偷吃人妻達40多次,臺北地院判應賠3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黃姓男子妻子結婚4年多,赫然發現妻子與交友軟體認識的董姓小王有染,不僅互拍私密處照片,還裸體相擁,甚至發生性行爲40多次,氣得向董男提告求償。臺北地院審結,判董男應賠30萬元,可上訴。

黃男提告主張,他與妻子2014年聖誕節結婚,今年2月間發現,妻子與交友軟體認識的董男首次見面親吻並決定交往,去年11月間第二次見面就發生性行爲;妻子告知董男婚外情被抓包後,2人仍陸續見面,甚至裸體相擁、發生性行爲達40多次,通訊軟體中也常有性暗示對話及私密處照片,讓他的婚姻瀕臨破碎,精神受創甚深,故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董男抗辯,如果不是黃妻同意,兩人絕不可能一起出遊、合照、甚至發生性行爲,雖然知道黃妻已婚,但黃妻表示會盡速與黃男離婚,要求他等待,因此不可完全歸責於他;他有意願和解,但黃男求償金額過高。

法官勘驗通訊軟體中的對話紀錄、親密合照後,認定董男與黃妻確實有交往,併發生性行爲,逾越一般社交行爲,足以破壞黃男與妻子間的婚姻圓滿及幸福,應負侵害配偶權責任考量侵權態樣、期間、破壞程度雙方身分地位後酌減賠償金,判董男應賠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