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曉指控臺南市使用焚化爐渣底砂土作基地回填 環保局:市府也是受害人
▲臺南市環保局指出,「底渣」(上)與「爐渣」(下)完全不同!垃圾焚化廠產生的底渣加工成爲「再生粒料」經檢測符合標準即可使用於基地回填使用,並不會對環境造成傷害。(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立委參選人陳致曉指控稱「焚化爐渣底」對市民健康的危害,但市府在知情之後,不但沒有根據合約要求承包商改善、刨除,竟然還「付錢驗收」這些遍佈臺南路平專案、重劃區、景觀工程的有毒工程!這些劇毒物至今仍在臺南土地,地下水及雨水又使被污染範圍擴大,讓市民繼續被毒害!
陳致曉說,全國最大焚化爐渣底處理公司「映誠」販售高度摻合「未事前處理」的焚化爐渣底的砂土給各工程公司。映誠在2016年遭起訴、判決的10個污染案件中,案情最重的都集中在臺南。包含「歸仁段及關廟段高鐵東側聯外道路工程、南市九份子重劃工程、南市九份子重劃區二期景觀工程及低碳生態家園工程、國道八號南科聯絡道路工程、臺南市第106期國平自辦市地重劃區工程、臺南市第122期學東自辦市地重劃工程、南臺南站副都心第一期區段徵收工程(南工區)、臺南路平專案工程」!
「焚化爐渣底」是各式爐渣中,具最高毒性。其富含強鹼、重金屬與世紀之毒戴奧辛。地下水及雨水又將使被污染範圍擴大!市民不慎接觸後,將使孕婦生下畸形兒、幼兒發育不全、青少年不孕、提高致癌率、觸發老年癡呆症!
臺南市環保局指出,「底渣」與「爐渣」完全不同!垃圾焚化廠產生的底渣加工成爲「再生粒料」經檢測符合標準即可使用於基地回填使用,並不會對環境造成傷害,對於施工單位或映誠公司以再生粒料,混充作天然粒料用於工程中,請領工程款之刑事詐欺取財案例,市府也是受害者,目前在訴訟程序中,並無市府人員涉入參與不法,市府也將追討廠商不當得利,以維護市府權益。
環保局說,爐渣跟底渣是不一樣的,陳致曉博士應清楚明瞭,「爐碴」一般指的是電弧爐鍊鋼業煉造過程產生的固體事業廢棄物,而「焚化底渣」指的是各縣市垃圾焚化廠處理垃圾由爐牀底部排出的底渣,兩者成分完全不相同。依環保署規定焚化底渣必須先經毒性特性溶出試驗(TCLP)檢測重金屬及戴奧辛濃度,確認非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後方能進行再利用處理程序,而所產生焚化再生粒料經檢測符合標準即可使用於工程用途,同時也規範再利用地點不得位於水源水質保護區等敏感區位,使用地點需距地下水位1公尺以上等法規限制,底渣再生粒料的使用不會對環境造成污染。
環保局長林淵淙表示,目前環保署及各縣市環保局皆積極推動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公共工程,透過品質檢測、使用申報、環保主管機關核發管制編號及清運聯單機制,強化流向追蹤管理,避免以往類似混騙摻雜使用案例再次發生。
► 欸~妳過來一下!妳過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