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例!家教男師多次猥褻十歲女童獲判「終身禁業」

成都判決首例:家教男師多次猥褻十歲女童「終身禁業」。圖爲庭審現場。(圖/紅星新聞)

大陸紅星新聞23日報導,四川成都青羊區法院消息,該院22日審理了一起家教老師猥褻未成年人女童案件,並當庭宣判。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李華(化名)有期徒刑5年,同時判決禁止他今後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據悉,該案系大陸《關於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出臺後,成都首例適用大陸《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職人員依法宣告終身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

李華是家教男老師,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期間,在爲10歲女孩小雨(化名)補習時,多次對被害人實施猥褻行爲。青羊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李華猥褻不滿12週歲兒童,其行爲已經構成猥褻兒童罪。被告利用職業便利實施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法院根據其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根據《關於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之規定,對其適用從業禁止,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最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據瞭解,2015年,大陸《刑法》修正案(九)增設了從業禁止制度。2020年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新增了第62條,針對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規定了終身禁業制度,教職員工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犯罪的,判決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2022年11月,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聯合發佈實施了《關於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明確了司法機關在辦理教職員工犯罪案件中適用從業禁止、禁止令規定的具體規則。